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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检集团: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八次董事会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1-10  

						         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八次董事会 
               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规定的要求和《中国建材检
验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中国建材检
验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
们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
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更换董事的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颜碧兰女
士符合公司董事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
任董事的情况,且未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此次非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选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同意该事项并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与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
议》暨关联交易的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与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有利于
优化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
并且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原则,
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和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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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章程》的规定,同意该事项并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收购中国中材投资(香港)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
关联交易的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交易有利于增强公司的竞争能力,有利于
提高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有利于公司的长远持续发展,符合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同时,本次交易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以第三方资产
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所述的评估值为基础,交易价格
合理、相关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审批程序和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同意该事项并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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