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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检集团: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19-03-29  

						          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
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规定,
本着维护上市公司合法权益、保障中小股东利益的原则,作
为国检集团的独立董事,2018 年度我们较好地履行了《公司
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赋予独立董事的职责,对
公司的规范、稳定、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的推动作用。现将
我们的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的任职情况

    截止日前,公司董事会有董事九名,其中独立董事三名,
占董事席位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三位独立董
事在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任职情况分别如下:

    委员会名称      主任委员(召集人)                    委员

 战略委员会         姚燕                 胡永祥、马振珠、谢建新、陈双七

 审计委员会         刘俊勇               孙卫、颜碧兰

 提名委员会         孙卫                 姚燕、谢建新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谢建新               刘俊勇、王益民


    (二)个人履历和专业背景

    谢建新:博士研究生。先后任中南大学助教,日本东北
                                    1
 大学助教、副教授,北京科技大学教授、副校长,2015 年
 12 月至今任中国工程院院士。
       孙卫:博士研究生。先后任西安交通大学管理学院助教,
 讲师,副教授、校办副主任、院党委副书记,2012 年 3 月至
 2017 年 7 月任西安交通大学管理学院教授、院党委书记。2017
 年 7 月至今任西安交通大学管理学院教授。
       刘俊勇:博士研究生。先后任河南财经学院会计系讲师,
 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讲师,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教授、
 副院长、博士生导师,2016 年 7 月至今任中央财经大学会计
 学院党委书记、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央财经大学中国管理
 会计研究与发展中心执行主任。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本年度召开会
会议名称                    谢建新       孙卫    刘俊勇
               议次数
              应出席次数      1           1        1
股东大会     实际出席次数     1           1        1
               缺席次数       0           0        0
              应出席次数      7           7        7
 董事会      实际出席次数     7           7        7
               缺席次数       0           0        0
              应出席次数      1           0        0
战略委员会   实际出席次数     1           0        0
               缺席次数       0           0        0
              应出席次数      0           4        4
审计委员会
             实际出席次数     0           4        4


                                     2
             本年度召开会
会议名称                    谢建新       孙卫   刘俊勇
               议次数
               缺席次数       0           0       0
              应出席次数      2           2       0
提名委员会   实际出席次数     2           2       0
               缺席次数       0           0       0
              应出席次数      1           0       1
薪酬与考核
             实际出席次数     1           0       1
  委员会
               缺席次数       0           0       0


       (二)整体工作情况

       公司为我们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
 并给予了大力的支持,我们通过听取汇报、实地考察等方式
 充分了解公司运营情况,积极运用专业知识促进公司董事会
 的科学决策。我们以谨慎的态度勤勉行事,认真阅读公司董
 事会办公室报送的各次会议材料,对所议事项发表了明确意
 见,对各议案投了赞成票,并根据监管部门相关规定对部分
 事项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18 年度我们对以下事项进行了重点关注,经核查相关
 资料后对各事项的相关决策、执行及披露情况的合法合规性
 作出了独立明确的判断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




                                     3
    在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上,我们发表了《关于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确认及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独立意见》,认为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和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价格均是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
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
东利益的行为,且对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授权经过我
们事前认可,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 在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我们发表了《关于
使用募集资金对控股子公司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北京天
誉有限公司增资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通过向北京天誉增
资的方式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的要求,符合公司实际
情况和发展要求,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
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2. 在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
会议上,我们发表了《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和 2018 年半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
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
各项规定,并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同意该报告内容。


                           4
    3. 在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上,我们发表了《关于公
司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
意见》,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建设和自有资金使
用的情况下,公司根据募投项目进度安排和资金投入计划,
对最高额度不超过 2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最高
额度不超过 45,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
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不影响公
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不存在直接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董事和高管提名及薪酬情况

    1. 在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上,我们发表了《关于第
三届董事和监事津贴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董事和监事的
津贴水平、考核及发放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津贴的决策
程序也符合有关规定。
    2. 在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上,我们发表了《关于高
级管理人员 2017 年度薪酬的独立意见》,认为 2017 年度高
管薪酬是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和各项制度,可以产生良好的激励效果,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3. 在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上,我们发表了《关于聘
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的独立意
                          5
见》,认为相关提名人员都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所规定的上
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其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
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胜任所聘任的职位。

    (四)业绩快报情况

    2018 年度,公司披露了 2017 年度、2018 年半年度业绩
快报,业绩情况说明及时、准确、完整。

    (五)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在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上,我们发表了《关于确认
2017 年度审计费用暨续聘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
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同意续聘其担任公司 2018 年度
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 2018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
审计服务。

    (六)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在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上,我们发表了《关于 2017
年度利润分配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符合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
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利润分配方案。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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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对相关承诺事项情况的披露真实充分,不存在应披
露但未披露的情形。同时,在报告期内或者持续到报告期内,
公司能够积极敦促承诺各方,确保各相关承诺得到及时有效
地履行。

   (八) 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始终重视提升信息披露管理水平、保护投资者合法
权益,严格遵守相关监管法律法规,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18 年度公司坚持及时、准确、完整的对外披露信息,未发
生违反规定的事项。

    (九)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在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上,我们发表了《关于 2017
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内控制
度是基于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指引和内部控制的基本
原则,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
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没有虚假、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十)董事会以及下属专业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2018 年度,公司董事会及其下属专业委员会积极开展工
作,认真履行职责,其中公司董事会召开 8 次会议,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召开 4 次会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开 3 次会议,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 1 次会议,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召开 1 次会议。公司董事会及其下属各专业委员会能够按照
                           7
《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
定履行职责,董事会及其下属各专业委员会的召开、议事程
序符合相关规定,运作规范。

   (十一)其他事项

    在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上,我们发表了《关于会计
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
部修订及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
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宜。
    除上述签署的独立董事意见之外,我们审阅了 2017 年
度报告、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2018 年半年度报告以及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并签署了定期报告的确认意见书。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18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
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给予了大力支持和配合,在此表示衷心
地感谢。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相关法
律法规,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参
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谨慎、忠实、勤勉地履职尽职,充
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尤其是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19 年,我们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

                           8
的精神,及时了解公司经营动态,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
监管文件精神,并按照有关规定,切实履行独立董事义务,
充分发挥专业独立作用,坚决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谢建新、孙卫、刘俊勇
                             2019 年 3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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