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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检集团:关于实际控制人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履行解决同业竞争承诺阶段性进展的提示性公告2019-04-26  

						证券代码:603060         证券简称:国检集团          公告编号:2019-035




          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履行解决同业
            竞争承诺阶段性进展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CTC”)于
2019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建材
集团内部检验检测业务重组整合方案的议案》,同意解决同业竞争的初步方案并
授权公司管理层与相关重组方签订框架协议,以尽快推动两材检验检测业务重组
整合,确保在承诺期内解决同业竞争问题。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解决同业竞争承诺概述
    2016 年 11 月 9 日公司上市前,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原
名中国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材集团”)在国务院国资委的
指导下,正与中国中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中材集团”)筹划战略重
组事宜。就本次重组,中国建材集团和中国中材集团承诺:“因本次重组而发生
与 CTC 构成直接或者间接同业竞争关系业务的,若本次重组在 CTC 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前完成,则中国建材集团和中国中材集团将在 CTC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
以停止经营相竞争业务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业务纳入到 CTC 经营的方式,或
者将相竞争业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第三方的方式,避免与 CTC 的同业竞争;若
本次重组在 CTC 首次公开股票后完成,则中国建材集团和中国中材集团将在重
组完成后三年内,以停止经营相竞争业务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业务纳入到 CTC
经营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业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第三方的方式,避免与 CTC
的同业竞争。在采取将相竞争业务纳入到 CTC 经营的方式时,将以相关资产的
评估值作为定价依据。同业竞争问题解决过程中将严格履行程序和信息披露义

                                   1
务。”
    2017 年 3 月,中国建材集团与中国中材集团联合重组的工商登记手续已完
成,中国中材集团及其下属企业中有部分检测业务,与公司构成同业竞争。
    二、解决同业竞争的初步方案概述
    为解决上述同业竞争问题,中国建材集团按照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
书(CMA 证书)并对外开展相关检验检测业务为同业竞争的衡量标准,对原中
国中材集团下属检验检测业务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经初步统计,原中国中材集
团共有 35 家具有检验检测业务资质的法人单位。
    根据上述机构的摸底情况,经与相关方进行充分的沟通洽谈,公司形成了解
决同业竞争的初步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工作原则
    1. 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纳入同业竞争范围的资产和公司的评估值,
经中国建材集团备案后由公司现金收购或通过增资方式取得控股权。
    2. 按照市场公允价值充分考虑和尊重合作各方利益,确保业务正常开展,
人员稳定,妥善处理劳动关系变更事宜。
    3. 按照“三精管理”原则,除特殊区域战略布局外,原则上不增加法人户
数,不增加管理层级。
    (二)初步方案
    1. 原中国中材集团中没有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任何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相
同或相近的业务,不构成实质性同业竞争的具有检验检测业务资质的机构,主要
包括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地质勘查中心所属各省总队等共计 27 家机构。此类机构
所开展的检测业务主要为岩石矿物、地球化学样品、岩矿鉴定等地质实验测试领
域,主要对内服务于地质资源勘查、工程勘察、岩土施工、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及
测绘地理信息等业务,仅对其内部下游环节出具报告,是其完整业务链的重要环
节,其 CMA 证书是办理地质勘查、工程勘察等资质必备的要素,与公司及其控
股子公司业务不相同或相近,不构成实质性同业竞争,
    对此类机构的方案是:以出具不对外经营业务承诺的方式避免今后可能发生
的同业竞争。
    2. 原中国中材集团中具有检验检测业务资质的法人单位,且直接或间接地
从事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相同或相近的业务,构成实质性同业竞争的机构,主

                                     2
要包括中材地质工程勘查研究院有限公司、咸阳非金属矿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南京玻璃纤维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山东工业陶瓷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北京玻
璃钢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新疆天山建筑材料检测有限公司、苏州混凝土水泥制
品研究院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北京中材人工晶体研究院有限公司等共计 8 家机构。
    此类机构同业竞争的解决方案是:公司将采用合资设立公司、增资控股、收
购股权或购买资产等方式将其所属检验检测业务纳入公司经营,以解决同业竞争
问题。
    3.在进行相关工作过程中,对与公司不构成同业竞争,但按照中国建材集团
业务归核化原则纳入公司经营更有利于发挥协同效应的企业,公司将同步开展尽
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前期工作。
    三、后续工作安排
    1.签订框架协议:上述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管理层应与相关重组
方签订框架协议,以尽快推动两材检验检测业务重组整合,确保在承诺期内解决
同业竞争问题。
    2.形成解决同业竞争的具体方案并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待公司与
上述初步方案中各相关重组方逐一明确具体方案后,如涉及公司对外投资或购买
资产事项,相关事项的具体细节及正式交易文件尚需经中介机构尽职调查、审计、
评估等相关工作完成后才能最终确定,公司将就具体方案及时履行相应的内部决
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四、风险提示
    该方案为框架性质,有关业务整合的价格需评估确定,对公司收益的影响仍具
有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进展情况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决策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及公司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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