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检集团: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2019-11-16
证券代码:603060 证券简称:国检集团 公告编号:2019-070
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公司近日收到股东咸阳陶瓷研究设计院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咸阳陶瓷院”)发来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拟减持
部分公司股份。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咸阳陶瓷院持有国检集团股份
5,794,484 股,占公司总股本 1.88%。上述股份于 2019 年 11 月 11 日起
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咸阳陶瓷院计划自公告日起 6 个月内,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于公告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进行;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于公告日起 3 个交易日后进
行)减持国检集团股份,减持国检集团股份不超过 579,448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0.188%)。
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15 日收到股东咸阳陶瓷院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现将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咸阳陶瓷院 5%以下股东 5,794,484 1.88% IPO 前取得:5,794,484 股
注:上表 IPO 前取得的 5,794,484 股股份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取得的股
份以及国检集团发行上市后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利润分配方式取得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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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第一组 咸阳陶瓷院系中国建筑
咸阳陶瓷院 5,794,484 1.88% 材料科学研究总院有限
公司全资子公司
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
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
197,480,469 64.12% 总院有限公司持有咸阳
究总院有限公司
陶瓷院 100%股权
秦皇岛玻璃工业研究设
计院有限公司与咸阳陶
秦皇岛玻璃工业研究
5,259,608 1.71% 瓷院均为中国建筑材料
设计院有限公司
科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的全资子公司
西安墙体材料研究设计
院有限公司与咸阳陶瓷
西安墙体材料研究设
2,406,939 0.78% 院均为中国建筑材料科
计院有限公司
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的
全资子公司
合计 210,941,500 68.49% —
咸阳陶瓷院及其一致行动人自国检集团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减持合
股东名 计划减持 计划减 竞价交易 拟减持股份 拟减持
减持方式 理价格
称 数量(股) 持比例 减持期间 来源 原因
区间
咸阳陶 不超过: 不超过: 2019/12/10 按市场 首次公开发行 股东自身
竞价交易减持,不
瓷院 579,448 股 0.188% ~2020/6/5 价格 前获得股份 资金需求
超过:579,448 股
大宗交易减持,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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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579,448 股
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
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采用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将于本减持计划
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
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若减持期间公司有发生派发红利、送
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
进行调整)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咸阳陶瓷院所持国检集团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
于发行价;国检集团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
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咸阳陶瓷院持有国检集团
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若咸阳陶瓷院在所持国检集团股票锁定期满后拟减持其股票,将通过合法方
式进行减持,并通过国检集团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且锁定期届满后两
年内合计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本院在国检集团首次公开发行时持有其股份总数
的 10%。咸阳陶瓷院同时承诺,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国检集团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如
果因公司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
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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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
择机决定是否全部或部分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本次减持计划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特此公告。
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11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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