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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检集团: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担保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21-03-30  

                                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
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
及《证监会、银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
(证监发〔2005〕120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定期报告业务
指南》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检集团”)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
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的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
的核查和落实,发表如下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一、专项说明
    1. 公司在《公司章程》《公司担保管理制度》等规范性
文件中对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审批程序、风险管理、信息
披露及责任等做了明确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事项。
    2. 2020 年 6 月 17 日,广州京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广州京诚”)作为反担保人,与担保人北京亦庄国
际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亦庄担保”)及债务人广
州京诚全资子公司北京中海京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北京京诚”)签订《保证反担保合同》,广州京诚以连带
责任保证的方式为担保人亦庄担保向债务人北京京诚提供
保证反担保,并承担反担保的保证责任。此前,担保人亦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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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担保为债务人北京京诚向北京中关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
款人民币贰佰万以保证的方式提供担保。
    在前述背景下,广州京诚作为反担保人,为担保人亦庄
担保提供了保证反担保。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
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提供担保额度为 200 万元,占公司净资
产比例为 0.12%。
    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27 联合重组广州京诚(详见公司公
告《国检集团关于控股收购广州京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0-041),上述担保事项发生于联合重组
之前,独立董事将密切关注该担保事项的后续进展,认真履
行对外担保情况的信息披露义务并严格规范各子公司的对
外担保行为。
    3、除以上担保事项外,公司无任何其他形式的对外担
保,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 2020 年度的对外担保事
项。
    二、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公司担保管理制度》中关于对外担保的相关
规定;上述对外担保发生于公司联合重组广州京诚之前,我
们将密切关注该担保事项的后续进展,督促公司严格控制担
保风险,充分维护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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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为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项说明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




    谢 建 新            孙   卫        武吉伟




                                       2021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