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检集团:国检集团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8-27
证券代码:603060 证券简称:国检集团 公告编号:2021-038
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8 月 16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
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26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5
人,实际出席监事 5 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2021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
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21
年上半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半年度
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 审议通过《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业绩绩效考核条
件达成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根据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条件已达成;各业务板块业绩考核结果符合部分或全部行权条件;除 2 名激励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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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其余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均为“优秀”或“良好”,
符合全部行权条件。若激励对象不属于各业务板块,则直接根据个人层面业绩考
核结果确认个人当年度可行权比例;若激励对象属于各业务板块,则将结合所属
业务板块业绩考核结果及个人层面业绩考核结果确认个人当年度可行权比例。上
述事项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业绩绩效考核条件达成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1-039)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3.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需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情况进行单独计票
并披露。
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国资发分配
〔2006〕175 号)、《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
通知》(国资发分配〔2008〕171 号)、《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
工作指引》(国资考分〔2020〕178 号)、《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证
监会令第 126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
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
情形。
《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1-040)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4.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需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情况进行单独计票
并披露。
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明确了激励计划的管理机构及其
职责、实施程序、特殊情况处理等,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可以保障第二期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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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需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情况进行单独计票
并披露。
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旨在保证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的顺利实施,确保本激励计划规范运行。
《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
露。
6. 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回避 0 票
三、报备文件
1. 国检集团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 年 8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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