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检集团:国检集团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书2022-04-27
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审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
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规要求和《中国国检测试控
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中国国检测试
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
们事前认真审查公司如下事项:
一、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确认及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意见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我们认
为,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
允,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
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我们认为,
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根据相关业务需求形成的、
交易价格是按市场价格确定的,预计总额为 26,000.00 万元,
完全遵循了“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体现了公开、
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综上所述,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
我们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依法
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
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为公司提
供高品质、高附加值的专业服务,同意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为公
司提供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同意
该事项并将议案提交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