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检集团:国检集团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6-01
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
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规要求和《中国国检测试控
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中国国检测试
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
们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收购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浙江有限公司
49.0177%股权暨关联交易项目的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收购完成后,浙江公司将作为国检集团
在长三角区域的投资管理平台,有利于国检集团整合长三角
区域内优质检测资源,完善国检集团在长三角区域的整体业
务布局。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互惠、互利、合作自愿的原则,
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以第三方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
产评估报告所述的评估值为基础,交易价格合理、公允,不
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关
联交易事项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之
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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