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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检集团:国检集团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业绩绩效条件达成的公告2022-06-11  

                        证券代码:603060          证券简称:国检集团           公告编号:2022-030



             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
                   业绩绩效条件达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检集团”)根据
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于 2022 年 6 月 10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业绩绩效考核条件达成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
如下:
    一、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程序
    1. 2019 年 12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2. 2020 年 1 月 9 日至 2020 年 1 月 23 日,公司内部通过公司网站的方式公
示了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间,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提
出的异议。
    3. 2020 年 3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提请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对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议
案进行审议。
    4.2020 年 4 月 15 日,公司发布《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国务院国资
委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1),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获得
国务院国资委出具的《关于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20〕121 号)。
    5.2020 年 4 月 21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6. 2020 年 4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日,公
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7. 2020 年 5 月 12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
成了 724.00 万份股票期权授予登记手续。
    8. 2021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业绩绩效
考核条件达成的议案》。同日,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9. 2021 年 9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对标企业的议案》。
同日,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0. 2022 年 6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
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符
合行权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业绩绩效
考核条件达成的议案》。同日,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第二个行权期业绩绩效条件达成情况
    根据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以及《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办法》”),2021年为
国检集团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考核期,按照《激励计划》及《考


                                     2
核办法》的有关规定,经比对考核目标,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业绩绩效考
核条件已达成,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结果
    1.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2021年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2%且不低于同行业对标企业75分位值水平;
2021年较2018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16%,且不低于同行业对标企业75分
位值水平;2021年主营业务收入占比不低于90%;2021年 ΔEVA>0;2021年现
金分红占2021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不得低于30%。
    2. 实际完成情况
    公司2021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7.15%,返回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2021
年度期权成本后2021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7.39%,高于公司设置的目标值
12%且高于同行业对标企业75分位值水平14.30%;公司2021年较2018年营业收入
复合增长率为33.24%,高于公司设置的目标值15%且高于同行业对标企业75分位
值水平22.06%;2021年主营业务收入占比为99.80%,高于公司设置的目标值90%;
2021年 ΔEVA>0;2021年现金分红占2021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
为30.10%,高于公司设置的目标值30%。
    (二)各业务板块业绩考核结果
    1. 各业务板块业绩考核要求
    业务板块各考核年度的考核指标为营业收入、净资产收益率,营业收入对应
的行权比例为 X、净资产收益率对应的行权比例为 Y,最终板块的行权比例为 Z,
则业绩考核结果与行权比例如下所示:
    (1)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高于2018年,但
                定比2018年,复                              营业收入低于
 考核结果                      定比2018年,复合增长率
                合增长率≥10%                                   2018年
                                      低于10%
 行权比例 X        100%                  60%                     0%
   若考核年度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高于15%,全额行权。
    (2)净资产收益率

                      净资产收益率       5%≤净资产收益   净资产收益率<
    考核结果
                          ≥9%               率<9%             5%
   行权比例 Y             100%                 60%              0%
    若考核年度净资产收益率高于12%,全额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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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业务板块最终可行权系数 Z=min(X,Y),当期未行权部分由公司注销。
    2. 实际完成情况
    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各业务板块业绩考核结果均符合部分或全部
行权条件,其中,31个业务板块可行权比例为100%,3个业务板块可行权比例为
60%。
    (三)个人层面业绩考核结果
    1. 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考核按照《考核办法》及公司发布的对各类激励对象的考核办
法分年进行考核,并依照考核结果来确定当年度的行权比例,个人当年实际行权
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业务板块行权比例×个人层面标准系数。
    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考核
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的行权比例。

        评价标准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标准系数              100%                  0%

    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优秀或良好,激励对象可按照本激
励计划规定的比例分批次行权。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合格或
不合格,公司将按照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取消该激励对象当期行权额度,当期未
行权部分由公司注销。
    2. 实际完成情况
    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119名激励对象中: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
原因辞职;115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均为“优秀”或“良好”,符合
全部行权条件。
    综上,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业绩考核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已达成,若激
励对象不属于各业务板块,则直接根据个人层面业绩考核结果确认个人当年度可
行权比例;若激励对象属于各业务板块,则将结合所属业务板块业绩考核结果及
个人层面业绩考核结果确认个人当年度可行权比例。
    三、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


                                      4
已达成;各业务板块业绩考核结果符合部分或全部行权条件;公司2019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授予的119名激励对象中,除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其余激励
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均为“优秀”或“良好”,符合全部行权条件。若激
励对象不属于各业务板块,则直接根据个人层面业绩考核结果确认个人当年度可
行权比例;若激励对象属于各业务板块,则将结合所属业务板块业绩考核结果及
个人层面业绩考核结果确认个人当年度可行权比例。公司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
形。
       四、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
已达成;各业务板块业绩考核结果符合部分或全部行权条件;公司2019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授予的119名激励对象中,除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其余激励
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均为“优秀”或“良好”,符合全部行权条件。若激
励对象不属于各业务板块,则直接根据个人层面业绩考核结果确认个人当年度可
行权比例;若激励对象属于各业务板块,则将结合所属业务板块业绩考核结果及
个人层面业绩考核结果确认个人当年度可行权比例。上述事项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业绩绩效条件达成,符合公司
《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 国检集团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 国检集团独立董事对四届十五次董事会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 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
     董    事    会

    2022 年 6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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