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金海通半导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担 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天津金海通 半导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严格自律、规 范运作、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 2022 年度的对外担保情况现做出如下说明和 独立意见: 经审慎核查,公司 2022 年度发生的担保皆为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之间提供 的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我们认为,上述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公司及下属控股公 司正常经营业务的需要,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 益的情形,且担保事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独立董事:孙晓伟、李治国、蒋守雷 2023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