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海通: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事前认可意见2023-04-26
天津金海通半导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天津金海通半导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天津金海通半导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 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具有证券、期货
相关业务执业资格,该所业务人员业务素质良好,遵循执业准则,具有丰富的执
业经验,在担任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期间,能够较好地按计划完成
审计任务。容诚为公司出具的 2022 年年度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
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孙晓伟、李治国、蒋守雷
2023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