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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禾望电气: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2018-12-11  

						          证券代码:603063           证券简称:禾望电气            公告编号:2018-096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10 日召开 2018 年第十次临时
        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的决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具体修订
        内容如下:
条
                       修改前                                        修改后
款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二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十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
五   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持有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条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活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
     动。                                         的公司债券;
                                                  (六)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须。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活动。
     公司回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   公司回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第   行: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二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二)要约方式;
十   (二)要约方式;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六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五条第(三)项、第(五)项、
条                                                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
                                                  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五条第(一)项至第(三)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五条第(一)项、第(二)项的
     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     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
     议。公司依照第二十五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五条第(三)项、第(五)项、
     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   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无需提交
第   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     股东大会,但需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
二   应当在 6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议决议通过后方能实施。
十   公司依照第二十五条第(三)项规定收购的本公     公司依照第二十五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
七   司股份,将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 5%;    (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
条   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     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
     所收购的股份应当 1 年内转让给职工。            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项、第(五)项、第(六)
                                                    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十,并应当在三年内转
                                                    让或者注销。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
     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     案;
     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第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
四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     出决议;
十   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本章程;
四   (十)修改本章程;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条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     (十二)审议批准第四十五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议;                                           (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
     (十二)审议批准第四十五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事项;
     (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     (十四)审议交易金额在人民币 3000 万元以上且占
     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事项;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的关联交
     (十四)审议交易金额在人民币 3000 万元以上且   易事项;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的      (十五)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关联交易事项;                                 (十六)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十六)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十七)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
     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二)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算;           (二)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算;
     (三)本章程的修改;                           (三)本章程的修改;
第
     (四)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     (四)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
八
     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     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
十
     (五)股权激励计划;                           (五)审议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
一
     (六)审议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     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的对外担保事项;
条
     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的对外担保事项;       (六)法律、行政法规或本章程规定的,以及股东大
     (七)法律、行政法规或本章程规定的,以及股     会以普通决议认定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需要以
     东大会以普通决议认定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       特别决议通过的其他事项。
     的、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
     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
     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     (八)决定本章程第二十五条第(三)项、第(五)
     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     项、第(六)项所列情形的公司股份回购事宜;
第   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九)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
一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
百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关联交易等事项;
一   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   (十)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   财务负责人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     (十一)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
三   事项和奖惩事项;                               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
条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负责人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
     (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惩事项;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二)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     (十三)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四)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     (十五)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
     理的工作;                                     计师事务所;
     (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授     (十六)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
     予的其他职权。                                 工作;
     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交股东大     (十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授予的
     会审议。                                       其他职权。
                                                    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有关规定,本次《公司章程》条款的修订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核
准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2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