禾望电气: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2018-12-11
证券代码:603063 证券简称:禾望电气 公告编号:2018-096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10 日召开 2018 年第十次临时
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的决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具体修订
内容如下:
条
修改前 修改后
款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二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十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
五 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持有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条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活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
动。 的公司债券;
(六)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须。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活动。
公司回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 公司回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第 行: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二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二)要约方式;
十 (二)要约方式;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六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五条第(三)项、第(五)项、
条 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
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五条第(一)项至第(三)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五条第(一)项、第(二)项的
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 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
议。公司依照第二十五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五条第(三)项、第(五)项、
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 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无需提交
第 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 股东大会,但需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
二 应当在 6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议决议通过后方能实施。
十 公司依照第二十五条第(三)项规定收购的本公 公司依照第二十五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
七 司股份,将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 5%; (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
条 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 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
所收购的股份应当 1 年内转让给职工。 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项、第(五)项、第(六)
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十,并应当在三年内转
让或者注销。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
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 案;
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第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
四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 出决议;
十 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本章程;
四 (十)修改本章程;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条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 (十二)审议批准第四十五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议; (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
(十二)审议批准第四十五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事项;
(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 (十四)审议交易金额在人民币 3000 万元以上且占
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事项;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的关联交
(十四)审议交易金额在人民币 3000 万元以上且 易事项;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的 (十五)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关联交易事项; (十六)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十六)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十七)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
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二)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算; (二)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算;
(三)本章程的修改; (三)本章程的修改;
第
(四)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 (四)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
八
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 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
十
(五)股权激励计划; (五)审议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
一
(六)审议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 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的对外担保事项;
条
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的对外担保事项; (六)法律、行政法规或本章程规定的,以及股东大
(七)法律、行政法规或本章程规定的,以及股 会以普通决议认定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需要以
东大会以普通决议认定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 特别决议通过的其他事项。
的、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
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
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 (八)决定本章程第二十五条第(三)项、第(五)
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 项、第(六)项所列情形的公司股份回购事宜;
第 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九)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
一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
百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关联交易等事项;
一 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 (十)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 财务负责人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 (十一)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
三 事项和奖惩事项; 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
条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负责人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
(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惩事项;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二)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 (十三)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四)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 (十五)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
理的工作; 计师事务所;
(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授 (十六)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
予的其他职权。 工作;
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交股东大 (十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授予的
会审议。 其他职权。
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有关规定,本次《公司章程》条款的修订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核
准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2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