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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禾望电气:关于涉及诉讼撤诉的公告2019-03-26  

						  证券代码:603063         证券简称:禾望电气         公告编号:2019-025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及诉讼撤诉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撤诉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涉案的金额:货款及质保金合计人民币 12,965,680 元、银行同期贷款利
率超期支付货款及质保金的利息、诉讼费及保全费。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公司已撤诉,目前暂无法预计对
本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原告”)已分别就与
沈阳华创风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华创”)、宁夏华创风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宁夏华创”)、通辽华创风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辽华创”)和青岛华
创风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华创”)拖欠原告合同款事项向青岛市市北区
人民法院、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已受理(为便于行文,以上诉讼
以下简称为“前述重大诉讼”)。前述重大诉讼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0)。

    (二)诉讼的进展

    1、2018 年 12 月 4 日,公司就前述重大诉讼中起诉沈阳华创拖欠合同款事
项向沈阳华创的债务人华电山东物资有限公司、华电国际宁夏新能源发电有限公
司提起代位权诉讼(以下简称为 “首次代位权诉讼”),将沈阳华创列为第三人,
并向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民事起诉状,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2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涉及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8-101)。

    2、2019 年 1 月 28 日,公司收到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浙 01
民初 215 号《民事裁定书》,因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预交诉讼费用,法院依法裁
定首次代位权诉讼案件按公司撤回起诉处理,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29 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涉及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3)。

    3、公司就前述重大诉讼中起诉沈阳华创拖欠合同款事项向沈阳华创的债务
人华电山东物资有限公司提起代位权诉讼(以下简称“第二次代位权诉讼”),并
向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民事起诉状,目前该代位权诉讼法院已受
理,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28 日收到第二次代位权诉讼的案件受理通知书,详见公
司于 2019 年 1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涉及诉讼进展的公
告》(公告编号:2019-013)。

    4、前述重大诉讼中公司起诉青岛华创和通辽华创的案件已于 2019 年 3 月
15 日开庭审理,公司暂未收到前述两起诉讼案件的一审判决结果。

    二、诉讼撤诉的基本情况

    因公司针对沈阳华创拖欠合同款项事宜向沈阳华创的债务人华电山东物资
有限公司提起了代位权诉讼,为了确保第二次代位权诉讼案件的顺利推进,公司
向法院递交撤诉申请书,申请撤回对沈阳华创的起诉。近日,公司收到浙江省杭
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2019)浙 01 民初 393 号《民事裁定书》,法院依法裁定准
许原告撤回起诉。

    因公司已向沈阳华创的债务人提起了代位权诉讼,公司撤回对沈阳华创的
起诉对前述重大诉讼和第二次代位权诉讼中公司主张的债权总额不产生影响。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公司对沈阳华创应收账款已累计计提坏账准备人
民币 1,767,806.50 元。因公司起诉宁夏华创的案件及第二次代位权诉讼的案件
尚未开庭审理,起诉青岛华创和通辽华创的案件暂未收到一审判决结果,公司
目前无法判断前述重大诉讼和第二次代位权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
影响。

    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对前述重大诉讼及第二次代位权诉讼事项的进展情
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发布的公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3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