禾望电气: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6-09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深圳市禾望电气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董事
会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经认真审议,现发表如下说明和独立意见:
一、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鉴于公司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 2020 年 6 月 3 日实施完成,根据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
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了调整。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
中关于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的规定,调整程序合法、合
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6.965 元/股调整为 6.949 元/股,
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 3.475 元/股调整为 3.459 元/股。
(本页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