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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禾望电气: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2020-10-29  

                        证券代码:603063           证券简称:禾望电气          公告编号:2020-104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8 日
召开了公司 2020 年第八次临时董事会会议、2020 年第五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拟与
国内商业银行开展即期余额不超过 2 亿元的票据池业务,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含),上述期限内额度可滚动使用。现将相关情况公
告如下:

 一、 票据池业务情况概述

   (一)业务概述

    票据池业务是指合作金融机构为满足企业客户对所持有的商业汇票进行统
一管理、统筹使用的需求,向企业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质押池融资、
票据贴现、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

   (二)实施业务主体

    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

   (三)合作金融机构

    拟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协议金融机构为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具体合作银
行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商业银行业务范围、资质情况、票据池服务
能力等综合因素进行选择。
   (四)业务期限

    上述票据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含)

   (五)实施额度

    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共享累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票据池额度,
即用于与所有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合计余额不超过人民
币 2 亿元。具体每笔发生额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的经营
需要确定。

   (六)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为票据池的建立和使用可采
用最高额质押、一般质押、存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及其他合理方式进
行担保,担保额度不得超过票据池业务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通过将票据存入协议银行,由银行进行集中管理,
代为保管、托收,可以减少公司对各类银行承兑汇票的管理成本;

    2、公司可以利用票据池尚未到期的存量银行承兑汇票作质押开具不超过质
押金额的银行承兑汇票,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有利于减少货
币资金占用,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

    3、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公司的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减
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

    三、票据池业务的风险和风险控制

   (一)流动性风险

    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需在合作银行开立票据池质押融资业务专项保证金账
户,作为票据池项下质押票据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户。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
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公司向合作银行申请开据银行承兑
汇票的保证金账户,对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可以通过用新收票据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
响,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二) 业务模式风险
    公司可把进入票据池的票据作质押,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票据用于支付经营
发生款项。随着质押票据的到期,办理托收解付,若票据到期不能正常托收,所
质押担保的票据额度不足,将导致合作银行要求公司追加担保。

    风险控制措施:开展票据池业务后,公司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跟踪
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并安排公司新收票据入池,保证入池票据
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四、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1、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
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商业银行、确定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可
以使用的票据池具体额度、担保物及担保形式、金额等;

    2、授权公司财务部负责实施票据池业务。公司财务部应及时分析和跟踪票
据池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
并第一时间向公司董事长报告;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票据池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票据池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五、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实现公
司票据的集中统筹管理,全面盘活票据资产,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
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
我们同意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共享累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票据池
额度,即用于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质押的票据合计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2 亿
元。上述额度在业务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能够提高公司票
据的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
特此公告。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