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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禾望电气:禾望电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1-04-28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020 年,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董事长韩玉先生、独立董事汪至中先生、独立董事
  寇祥河先生 3 名成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寇祥河先生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为审
  计委员会召集人。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
  2020 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4 次会议,会议采取通讯方式进行。

       2020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情况如下:
会议时间            会议名称                            审议的议案
                                      1、议案一: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议案
                                      2、议案二: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
                                      3、议案三:关于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议案四: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20 年 4    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七次   5、议案五:关于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正文
 月 17 日            会议             6、议案六: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0
                                      年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7、议案七: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8、议案八: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9 年度履职情
                                      况报告
2020 年 8    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八次   1、议案一: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议案
 月 17 日    会议                     2、议案二:公司<2020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20 年 10   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九次
                                      1、议案一:公司<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正文
 月 24 日    会议
2020 年 11   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十次
                                      1、议案一:关于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月 10 日   会议
    三、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一)监督、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
师业务的审计机构,其提供的审计服务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
业规范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公司
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无关联关系。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聘请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服务中,能够恪
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的委托,实事求
是地发表相关审计意见,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 2019 年的财务状况、经营成
果以及内控情况,因此提议续聘其为公司 2020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

    (二)审阅财务报表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并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完
整、准确,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
整、重大会计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和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
报告的事项。

    (三)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等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治理结
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
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全体
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
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我们根据《上市公司治理规则》以及公司制定的《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地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
职责。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