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禾望电气:禾望电气关于对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修订说明公告2022-03-31  

                        证券代码:603063            证券简称:禾望电气          公告编号:2022-032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修订说明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30 日召
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
订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022 年 1 月 5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
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2022 年修订)》(以下简称“《管理规则》”),自
公布之日起施行。《管理规则》对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不得买
卖本公司股票的期间有所变化,因此,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规
定,公司同意对《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关于可行权
日进行相应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一、 对激励计划可行权日的调整

    第五章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等待期、可行权日、禁售期 之 第
四条 本激励计划的可行权日

   修订前

    四、本激励计划的可行权日

    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通过后,授予的股票期权自授予日起满 14 个月后
可以开始行权。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
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
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二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在可行权日内,若达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激励对象应在股票期权
授予日起满 14 个月后的未来 36 个月内分三期行权。

    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自股票期权授予日起1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股票期权授予
第一个行权期                                                              40%
               日起2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股票期权授予日起2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股票期权授予
第二个行权期                                                              30%
               日起3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股票期权授予日起3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股票期权授予
第三个行权期                                                              30%
               日起5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行权的股票期权或因未达到行权条件而不能申请
行权的该期股票期权,公司将按本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行权的
股票期权。

    修订后

    四、本激励计划的可行权日

    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通过后,授予的股票期权自授予日起满 14 个月后
可以开始行权。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
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
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不得行权的期间另有规定的,以相关规
定为准。

    在可行权日内,若达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激励对象应在股票期权
授予日起满 14 个月后的未来 36 个月内分三期行权。

    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自股票期权授予日起1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股票期权授予
第一个行权期                                                              40%
               日起2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股票期权授予日起2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股票期权授予
第二个行权期                                                              30%
               日起3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股票期权授予日起3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股票期权授予
第三个行权期                                                              30%
               日起5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行权的股票期权或因未达到行权条件而不能申请
行权的该期股票期权,公司将按本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行权的
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中的相关内容已同步做出修订。

    特此公告。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