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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禾望电气:禾望电气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2022-06-17  

                          证券代码:603063         证券简称:禾望电气         公告编号:2022-058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法院已受理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涉案的金额:46,477,738 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因本次诉讼尚未开庭审理,目前
暂无法预计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原告”)已就丁文菁
女士违反承诺减持公司股份事项向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已受
理,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16 日取得受理案件通知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1、起诉时间:2022 年 6 月 6 日

    2、受理时间:2022 年 6 月 14 日

    3、受诉法院: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4、诉讼当事人情况:
    原告: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天安社区滨河路与香蜜湖路交汇处
天安创新科技广场(二期)六层西座 609 室

    法定代表人:韩玉

    被告:丁文菁(以下简称“被告”)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

    身份证号码:440402************

    二、诉讼事实与理由及请求内容

    (一)事实与理由

     被告因与原告股东夏泉波先生离婚财产分割取得 630 万股原告股票(简称
“标的股权”),夏泉波先生于 2021 年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通过非交易过户将标的股权转至被告名下,被告承诺就离婚财产分割取得的
公司股份,将继续履行夏泉波先生作出的股份锁定、减持等承诺。

    被告在《承诺函》中就持有的原告 630 万股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事项不可撤
销地承诺如下:

    被告承诺在持有标的股权期间,自锁定期(锁定期是指原告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原告股票于 2017 年 7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满后两年内,
每年减持原告股权的数量不超过标的股权的 15%、减持价格不低于原告首次公开
发行 A 股股票发行价(发行价格指禾望电气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价格,
如果因公司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
除息的,则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除权、除息处理)。

    如被告违反前述承诺事项,将由原告及时公告违反承诺的事实及原因,并向
原告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
情况下自公告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启动购回程序,购回数量不低于被告违反承诺
事项卖出的股票数量;如因未履行前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得收益归原告
所有,并将在获得收益的 10 日内将前述收益支付给原告指定账户;且自购回完
成之日起自动延长持有全部股份的锁定期至前述股份锁定期满后 6 个月;如因未
履行前述承诺事项给原告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向原告或者其他投资者
赔偿损失。

    经原告自查,被告自 2021 年 8 月 1 日至 2021 年 8 月 31 日期间,累计已减
持原告股份 268.67 万股,超过了被告在本年度可减持的股份数额 94.50 万股,合
计超出 174.17 万股,违反了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被告的承诺。

    被告违反承诺减持原告股份后,原告已及时向被告发出了《违反承诺减持股
份及限期纠正告知函》,原告告知被告限期纠正及时补救,但被告对其违反承诺
事项不予认可,且被告于 2021 年 11 月 11 日至 2021 年 11 月 19 日期间继续减持
原告股份 8,500 股,严重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原告认为,被告向原告出具的《承诺函》是其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
律规定,合法有效,具有法律约束力,被告应当按照《承诺函》的约定遵守其对
所持有的原告股份锁定及减持约定,被告现违反承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二)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购回其超额减持的原告股份共计 1,830,200 股;

    2、判令被告将违反承诺获得的收益共计人民币 46,477,738 元支付给原告;

    3、判令被告向原告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4、判令被告承担本案所有的诉讼费用。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因本次公告的诉讼尚未开庭审理,公司目前无法判断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
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公告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