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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禾望电气: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23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4-01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
经认真审议,现发表如下说明和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独立意
见

     1、《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
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拟定、审议流程符合《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未发现公司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
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3、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管理办
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所确定的激励对
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不包括
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
偶、父母、子女。激励对象不存在下列情形:(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
认定为不适当人选;(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
当人选;(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
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6)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该名单人员均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
件,符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
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各激励对象股票期权的授予安排、
行权安排(包括授予额度、授予日期、行权价格、等待期、行权期、行权条件等
事项)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5、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
或安排。

    6、关联董事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审
议表决。

    7、公司实施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
全公司激励机制,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业务骨干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
任感、使命感,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实施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事项,并同意《关于公
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并将其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二、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设定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的独立意见

    公司股票期权的考核指标的设立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基本规定。
公司股票期权的考核指标分为两个层面,分别为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与个人层面绩
效考核,考核指标的设立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基本规定。

    公司层面业绩指标为营业收入增长率或净利润增长率,营业收入增长率是衡
量企业经营状况和市场占有能力、预测企业经营业务拓展趋势的重要标志。不断
增加的营业收入,是企业生存的基础和发展的条件。净利润增长率指标是反映公
司盈利能力及企业成长性的最终体现,能够树立较好的资本市场形象。具体数值
的确定综合考虑了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发展状况、市场竞争情况以及公司未来的
发展规划等相关因素,综合考虑了实现可能性和对公司员工的激励效果,指标设
定合理、科学。经过合理预测并兼顾本激励计划的激励作用,公司为本激励计划
设定了以2022年公司营业收入或净利润为基数,2023年-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率
或净利润增长率分别不低于30%、60%、90%。

    除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外,公司对个人还设置了严密的绩效考核体系,能够
对激励对象的工作绩效作出较为准确、全面的综合评价。公司将根据激励对象前
一年度绩效考评结果,确定激励对象个人是否达到行权的条件。

    综上,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考核体系具有全面性、综合性及可操作性,考核
指标设定具有良好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同时对激励对象具有约束效果,能够达到
本次激励计划的考核目的。我们同意《关于制定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并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