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67 证券简称:振华股份 公告编号:2017-017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 56,149,500 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7 年 9 月 13 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1、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为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共涉及 34 名股东,具体名 单详见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锁定期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 现锁定期即将届满,该部分限售股共计 56,149,500 股,将于 2017 年 9 月 13 日起上市流通。 2、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核准情况: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华股份”、“公司”)经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 复》(证监许可[2016]1893 号)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 票 55,000,000 股,并于 2016 年 9 月 1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每股发 行价 6.13 元。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为 165,000,000 股,首次公开发行后 总股本为 220,000,000 股。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限售股形成后,公司未发生因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 况。 1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1、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柯愈胜、毛志国(已离职)、 阮国斌、柯尊友、杨帆、石大学、陈春莲(已离职)、陈前炎、段祥云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 的首次公开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 二十五;在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2)若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如 公司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为按照相 应比例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后用于比较的发行价,下同),或者公司上市后 6 个月 期末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本人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的 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 6 个月,且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本 条前述承诺; (3)若本人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自锁定期届满之 日起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且本人不 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本条签署承诺;若本人在前述期间以低于 发行价的价格减持本公司所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的,减持所 得收入归公司所有;若本人于违反前述承诺减持并取得减持收入之日起 7 个工作 日内未能将减持所得收入上交公司的,公司可从其应付本人的现金分红或薪酬中 直接抵扣前述本人应上交的减持所得收入。 其中(2)、(3)项承诺不适用于监事。 2、公司股东湖北九派、兄弟投资、天堂硅谷和盛世投资及其他股东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 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事项。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2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长江证券股份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发表如下核查结论: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各项承诺,并正在执行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所做的 承诺。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 和《上海证劵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 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截至本核查报告出具之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 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对振华股份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 市流通无异议。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 56,149,500 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7 年 9 月 13 日; 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单位:股 持有限售股 序 股东 持有限售股 本次上市流 剩余限售 占公司总股 号 名称 数量 通数量 股数量 本比例 1 阮国斌 5,923,500 2.69% 5,923,500 0 2 毛志国 5,923,500 2.69% 5,923,500 0 湖北九派创业投资有限 3 5,560,500 2.53% 5,560,500 0 公司 4 海宁兄弟投资有限公司 5,560,500 2.53% 5,560,500 0 湖北盛世高金创业投资 5 3,712,500 1.69% 3,712,500 0 有限公司 6 柯愈胜 3,267,000 1.49% 3,267,000 0 浙江天堂硅谷阳光创业 7 1,848,000 0.84% 1,848,000 0 投资有限公司 8 杨帆 1,485,000 0.68% 1,485,000 0 3 9 石大学 1,485,000 0.68% 1,485,000 0 10 程西川 1,485,000 0.68% 1,485,000 0 11 刘锡洪 1,485,000 0.68% 1,485,000 0 12 柯尊友 1,485,000 0.68% 1,485,000 0 13 朱润孙 1,336,500 0.61% 1,336,500 0 14 盛小轮 1,336,500 0.61% 1,336,500 0 15 方红斌 1,336,500 0.61% 1,336,500 0 16 陈定中 1,336,500 0.61% 1,336,500 0 17 陈前炎 1,336,500 0.61% 1,336,500 0 18 陈春莲 1,336,500 0.61% 1,336,500 0 19 金祥胜 1,336,500 0.61% 1,336,500 0 20 吴佳强 594,000 0.27% 594,000 0 21 徐勋耀 594,000 0.27% 594,000 0 22 刘正蓉 594,000 0.27% 594,000 0 23 姜卫东 594,000 0.27% 594,000 0 24 贾建军 594,000 0.27% 594,000 0 25 曹佑鹏 594,000 0.27% 594,000 0 26 曹树春 594,000 0.27% 594,000 0 27 袁甫林 594,000 0.27% 594,000 0 28 詹四清 594,000 0.27% 594,000 0 29 甘细兵 594,000 0.27% 594,000 0 30 游宏彬 594,000 0.27% 594,000 0 31 吴旭春 594,000 0.27% 594,000 0 32 龚德胜 148,500 0.07% 148,500 0 33 程良池 148,500 0.07% 148,500 0 34 段祥云 148,500 0.07% 148,500 0 合计 56,149,500 25.52% 56,149,500 0 注 1: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柯愈胜、毛志国(已离职)、阮国斌、柯尊友、杨 帆、石大学、陈春莲(已离职)、陈前炎、段祥云在股份解除限售后仍需履行在其任职期间的相关承诺: 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并且在离职后六个月内, 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注 2:上述比例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存在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形成。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本次上市前 变动数 本次上市后 4 其他境内法人持有股 16,681,500 -16,681,500 0 有 限 售 条份 件 的 流 通 境内自然人持有股份 148,318,500 -39,468,000 108,850,500 股份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65,000,000.00 -56,149,500 108,850,500 份合计 无 限 售 条A 股 55,000,000 56,149,500 111,149,500 件 的 流 通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55,000,000 56,149,500 111,149,500 股份 份合计 股份总额 220,000,000 0 220,000,000 八、上网公告附件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9 月 9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