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振华股份:关于董监高股份减持计划的公告2017-09-30  

						证券代码:603067          证券简称:振华股份         公告编号:2017-021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监高股份减持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提示:
    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华股份”
或“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阮国斌先生持股5,923,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9%;
董事、总经理柯愈胜先生持股3,267,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9%;董事、副总
经理石大学先生持股1,48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8%;董事、副总经理柯尊
友先生持股1,48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8%;财务总监杨帆先生持股1,48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8%;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陈前炎先生持股1,336,500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0.61%;监事会主席方红斌先生持股1,336,500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0.61%;监事段祥云先生持股148,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7%。
    董监高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上述董监高拟采用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
持不超过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25%:即阮国斌先生拟减持不超过1,480,875股;
柯愈胜先生拟减持不超过816,750股;石大学先生拟减持不超过371,250股;柯尊
友先生拟减持不超过371,250股;杨帆先生拟减持不超过371,250股;陈前炎先生
拟减持不超过334,125股;方红斌先生拟减持不超过334,125股;段祥云先生拟减
持不超过37,125股。


    公司于2017年9月28日收到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阮国斌先生;董事、总经理
柯愈胜先生;董事、副总经理石大学先生;董事、副总经理柯尊友先生;财务总
监杨帆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陈前炎先生;监事会主席方红斌先生;监事
段祥云先生的《关于拟减持振华股份股票的告知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
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
则》的相关要求,公司现将有关减持计划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董监高的名称
    阮国斌、柯愈胜、石大学、柯尊友、杨帆、陈前炎、方红斌、段祥云
    (二)董监高的持股数量、持股比例及所持股份来源
股东姓名      担任公司职务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所持股份来源
 阮国斌    董事、副总经理            5,923,500       2.69% 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

 柯愈胜    董事、总经理              3,267,000       1.49% 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

 石大学    董事、副总经理            1,485,000       0.68% 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

 柯尊友    董事、副总经理            1,485,000       0.68% 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

  杨帆     财务总监                  1,485,000       0.68% 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

           副总经理、董事
 陈前炎                              1,336,500       0.61% 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
           会秘书
 方红斌    监事会主席                1,336,500       0.61% 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

 段祥云    监事                       148,500        0.07% 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

    (三)董监高过去十二个月内减持股份的情况:
    过去十二个月内,上述董监高均未发生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形。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的股份数量、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及价格区间等具体安排:
    1、减持数量及比例:
                                                              拟减持股份占
                      拟减持股份数量      拟减持股份占公
    股东名称                                                其所持公司股份总
                        上限(股)        司总股本的比例
                                                                数的比例
     阮国斌                  1,480,875           0.67%             25%

     柯愈胜                   816,750            0.37%             25%

     石大学                   371,250            0.17%             25%

     柯尊友                   371,250            0.17%             25%
      杨帆                  371,250       0.17%              25%

     陈前炎                 334,125       0.15%              25%

     方红斌                 334,125       0.15%              25%

     段祥云                  37,125       0.02%              25%

    2、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
    3、减持期间: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
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至2017年12月31日;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
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配股等事项,减持股份数、股权比例将相应调整。
    4、减持价格: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是否一致的情况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上述董监高严格履行了关于股份锁定期等相关承诺,
本次减持计划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
    (三)减持的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
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二)阮国斌先生、柯愈胜先生、石大学先生、柯尊友先生、杨帆先生、陈
前炎先生、方红斌先生、段祥云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
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不确定性。
    (三)阮国斌先生、柯愈胜先生、石大学先生、柯尊友先生、杨帆先生、陈
前炎先生、方红斌先生、段祥云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
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
性经营产生影响。
    (四)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阮国斌先生、柯愈胜先生、石大学先生、柯尊友先生、杨帆先生、陈前炎先
生、方红斌先生、段祥云先生出具的《关于拟减持振华股份股票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9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