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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振华股份: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17-10-10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17 年 10 月 17 日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股东大会顺利召开,根据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股
东大会须知,望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守执行。
    一、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认真做好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工作。
    二、本公司证券部,具体负责大会有关程序方面的事宜。
    三、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务请
出席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下统称“股东”)及相关人员准时到达会场签
到确认参会资格。不在签到薄上登记签到,或会议正式开始后没有统计在会议公
布股权数之内的股东,可以参加会议,但不参加表决、质询和发言。
    四、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并
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股东有权就大会议案提出问题,主持人视会议具体情况安排股东发言。
股东发言应围绕本次大会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每位股东发言的时间一般不
超过三分钟,发言时应先报告所持股份数额和姓名。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
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提问。议案表决开始后,大会将不再安排股东
发言。议案表决结束后,大会安排股东代表发言、提问及咨询交流活动。
    六、股东大会表决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股东以其所持有的
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
应在表决票中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
并已打“√”表示;未填、填错、涂改、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
均视为无效。
    七、股东大会期间,全体出席人员应当认真履行法定职责;任何人不得扰乱
大会的正常秩序和会议程序;会议期间请关闭手机或将其调至振动状态。
    八、公司聘请律师事务所出席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安排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 年 10 月 17 日   13 点 30 分
   召开地点:湖北省黄石市西塞山区黄石大道 668 号公司会议室
(四)投票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17 年 10 月 17 日
                       至 2017 年 10 月 17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出席会议的人员
    1、截止 2017 年 10 月 12 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
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委托授权
代理人参加会议,代理人可以不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其他人员。
二、现场会议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股东进行发言登记(13:00-13:30)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1、主持人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代表的股份数,列席会
议人员情况,并宣布会议开始;
   2、董事会秘书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3、推举 2 名股东代表、1 名监事代表,与见证律师共同参加计票和监票。
(三)请股东审议以下议案
    1、《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四)股东代表发言、提议及咨询。由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予以回答
(五)工作人员向与会股东发放表决票,并由股东对上述议案进行逐项表决
(六)休会(统计现场投票表决结果、合并网络投票表决结果)
(七)主持人宣读表决结果
(八)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九)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主持人请相关人员签署股东大会决议和会议记录
(十一)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一: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规划,拟增加铬
酸溶液、硝酸钠业务,公司已获得该业务相关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现拟对公
司的经营范围进行变更。

    公司原经营范围:

    “生产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生产重铬酸钠、铬酸酐、重铬酸钾(安
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 2017 年 08 月 1 日止);生产亚硫酸氢钠甲萘醌(维生素
K3)、亚硫酸氢烟酰胺甲萘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 2019 年 05 月 21
日止);批发零售乙种(硫酸)(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至 2018 年 7 月 23 日止)、
矿产品、建材、钢材、机械、有色金属;普通货运;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
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
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房屋出租。(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
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变更为:
    “生产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生产重铬酸钠、铬酸酐、重铬酸钾、
铬酸溶液、硝酸钠(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 2020 年 09 月 15 日止);生产亚硫
酸氢钠甲萘醌(维生素 K3)、亚硫酸氢烟酰胺甲萘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证有
效期至 2019 年 05 月 21 日止);批发零售乙种(硫酸)(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至 2018 年 07 月 23 日止)、矿产品、建材、钢材、机械、有色金属;普通货运;
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
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房屋出租。(涉
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0月17日
议案二: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因公司拟变更经营范围,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拟对《公司章程》
的部分条款做出如下修订:
    原《公司章程》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是:生产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生产重铬酸钠、铬
酸酐、重铬酸钾(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 2017 年 8 月 1 日止);生产亚硫酸氢
钠甲萘醌(维生素 K3);亚硫酸氢烟酰胺甲萘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证有效期
至 2019 年 5 月 21 日止);批发零售乙种(硫酸)(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至 2018
年 7 月 23 日止)、矿产品、建材、钢材、机械、有色金属;普通货运;经营本企
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
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房屋出租。(涉及许可经
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现修订为:
    公司的经营范围是:生产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生产重铬酸钠、铬
酸酐、重铬酸钾、铬酸溶液、硝酸钠(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 2020 年 9 月 15
日止);生产亚硫酸氢钠甲萘醌(维生素 K3);亚硫酸氢烟酰胺甲萘醌(饲料添
加剂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 2019 年 5 月 21 日止);批发零售乙种(硫酸)(危险化
学品经营许可证至 2018 年 7 月 23 日止)、矿产品、建材、钢材、机械、有色金
属;普通货运;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
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房屋出租。(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原《公司章程》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体。
    现修订为:
   公司选定《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一家
以上报刊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
露信息的媒体。
   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同时,公司董
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负责办理相关事宜。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