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振华股份:关于董监高股份减持计划完成的公告2018-03-20  

						证券代码:603067          证券简称:振华股份         公告编号:2018-005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监高股份减持计划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提示: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年1月5日披露了《关于董事、监事股份减持计划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002)
公司董事(已离职)毛志国先生、监事(已离职)陈春莲女士(以下统称“减持计
划实施主体”)拟分别减持不超过1,125,800股、251,475股。其中,通过证券交易
所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至2018年3月17
日;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3月
17日。减持价格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截至本公告日,上述减持计划实施主体的减持期限已
届满。其中,毛志国先生已减持1,013,000股,陈春莲女士已减持15,500股。


    一、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2018年1月5日披露了《关于董事、监事股份减持计划的公告》(公告
编号:2018-002),董事(已离职)毛志国先生持股4,503,200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2.05%;监事(已离职)陈春莲女士持股1,005,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6%。
    上述减持计划实施主体拟采用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其所持
有的公司股份的25%。其中,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自减持计划
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至2018年3月17日;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方式减
持的,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3月17日。减持价格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
场价格确定。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减持计划实施主体的减持期限已届满。其中毛志国
        先生已减持1,013,000股,陈春莲女士已减持15,500股。具体情况见下表:
                                                     减持价格区间      减持数量      减持数量占总
 姓名            职务             减持期间
                                                      (元/股)         (股)        股本的比例
                           2018 年 1 月 20 日-2018
毛志国    董事(已离职)                             10.69-11.76       1,013,000           0.46%
                           年 2 月 28 日
                           2018 年 3 月 1 日-2018
陈春莲    监事(已离职)                             10.96-11.57        15,500             0.007%
                           年 3 月 15 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减持计划实施主体的持股情况见下表:

                   本次减持前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姓名
                 持有数量(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比例    持有数量(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比例

   毛志国          4,503,200               2.05%           3,490,200               1.59%
   陈春莲          1,005,900               0.46%            990,400                0.45%

        注:上述个别数据可能存在尾差,系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承诺一致。
            (三)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减持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
        公告[2017]9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
        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
        影响。


            特此公告。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3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