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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振华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8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19-03-26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8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

简称"审计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审计委

员会实施细则》等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勤勉尽责,现将

2018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詹伟哉先生、独立董事徐汉东先生及董事

柯尊友先生组成,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人士詹伟哉先生担任。

    2018 年 4 月 2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主任委员的议案)) ,其中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由         3名

委员组成,分别为独立董事刘颖斐女士、独立董事徐汉东先生及董事柯尊友先生,

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人士刘颖斐女士担任。

    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委员占审计委员会成员总数的           1/2 以上,审计
委员会成员均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中关于审计委员会人数比例和专业配置的要求。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8 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5 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2018 年 3 月 27 日,第二届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下列议案:

    1、《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7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2 、《关于<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       2018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3 、《关于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4 、《关于<2017 年年度报告> (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5 、《关于续聘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并确认其      2017 年度报酬的议案));

    6 、《关于预计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7 、《关于审议公司 2017 年第四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8 、《关于授权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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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2018 年 4 月 25 日,第三届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下列议案:

    l 、《关于审议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2 、《关于公司<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三)2018 年 8 月 17 日,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下列议案:

    l 、《关于〈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报告> (全文及摘要〉

的议案))

    2 、《关于审议公司 2018 年第二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囚)2018 年 10 月 22 日,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下列议案:

    1、《关于审议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2 、《关于公司<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五)2018 年 12 月 28 日,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审计部

2019 年度工作计划〉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主要工作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审计委员会审核了公司与外部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大信事务所" )签订的《审计业务约定书》及审计费用支付情况。

    审计委员会与大信事务所就公司的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进

行了充分沟通,并对其审计工作进行监督。

    审计委员会认为大信事务所在审计期间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

勤勉尽责,按计划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依据其履职能力、职业操守和服务水

平,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大信事务所担任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督促公司审计部严格按

照计划组织实施,并对内部审计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有效提升了内部审计工作

效率和质量。

    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各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的

结果,督促重大问题的整改,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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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自身专业水平,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

财务报告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

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以及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不存

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情况。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

并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以及大信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

告,认为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情况,督促公司完成了

与非财报相关的重要缺陷整改,切实做到安全生产,履行社会责任。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之间的沟通

    审计委员积极协调管理层就重大审计事项与大信事务所的沟通,在年度审计

实施过程中,充分听取和了解各方的意见,并协调公司审计部与大信事务所的沟

通及对审计工作的配合,提高了外部审计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四、总体评价

    2018 年,审计委员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

作指引》、《公司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较好地履行了审

计委员会的职责。

    2019 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发挥专业职能作用,有效监督公司外部审计工

作,指导公司完善内部审计及内部控制体系,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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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8 年度履职

情况报告签署页】




审计委员会委员签字:




     计 2名坐飞                                            乡好多乞/
       刘颖斐                      徐汉东                       柯尊友




                                                           2019 年 3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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