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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振华股份: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0-04-29  

						证券代码:603067          证券简称:振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4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并确认其 2019 年度报酬的议
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
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 1985 年,
2012 年 3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学院国际大厦 1504 室。大信在全国设有 29 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
并于 2017 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大信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
所执业证书,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以及首批获得 H
股企业审计资格的事务所,具有近 30 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二)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胡咏华先生。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 4134
人,其中合伙人 112 人,注册会计师 1178 人,注册会计师较上年增加 74 人。注
册会计师中,超过 700 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三)业务信息
   2018 年度业务收入 13.01 亿元,2018 年末净资产 8,629.47 万元,为超过
10,000 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 11.34 亿元、证券业务收
入 4.42 亿元。上市公司 2018 年报审计 148 家(含 H 股),收费总额 1.76 亿元,
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及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行业,平均资产额 99.44
亿元。大信具有公司所在行业的审计业务经验。
   (四)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为 2 亿元,能够覆盖因审
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五)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2016-2019 年度,受到行政处罚 1 次,行政监管措施 12 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
和行业自律处分。

       二、项目成员情况
   (一)项目组人员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
   (1)索保国
   注册会计师,具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未在其他单位兼职。承办过湖北广济
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人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
以及南国置业 IPO 项目、湖北能源借壳湖北三环上市项目等证券业务的审计工
作。
   (2)丁红远
   注册会计师,具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未在其他单位兼职。承办过多年上市
公司年报审计、发行债券审计、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业务。
   2、拟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刘仁勇
   注册会计师,具有丰富的证券业务质量复核经验,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二)独立性和诚信情况
   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
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最近三年,上述人员
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审计收费情况
    2020 年度公司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45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15 万元,合
计 60 万元,与上年费用保持一致。

    四、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大信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
关业务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
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在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态
度进行独立审计,较好地履行了外部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具有足够的投资者
保护能力。同意续聘大信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为公司服务多
年,恪尽职守,实事求是,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公司的各项审计
工作。同意续聘大信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0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续聘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并确认其 2019 年度报酬的议案》。表决结果:9 票
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监事会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0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续聘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并确认其 2019 年度报酬的议案》。表决结果:3 票
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关于续聘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并确认其 2019 年度报酬的议案》
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