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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振华股份:振华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1-03-30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
简称“审计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审计委员
会实施细则》等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勤勉尽责,现将 2020
年度履职情况向董事会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刘颖斐女士、独立董事徐汉东先生
及董事柯尊友先生组成,刘颖斐女士担任主任委员。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0 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4 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0 年 4 月 28 日,第三届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9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 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3、《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4、《关于<2019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5、《关于续聘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并确认其 2019 年度报酬的议案》;
    6、《关于授权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
    8、《关于孙公司资产收购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9、《关于预计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10、《关于审议公司 2019 年第四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11、《关于审议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2020 年 8 月 20 日第三届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下列议案:
    1、《关于<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的议案》;
    2、《关于审议公司 2020 年第二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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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2020 年 10 月 27 日,第三届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下列议案:
    1、《关于公司<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2、《关于审议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四)2020 年 11 月 20 日,第三届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下列议案:
    1、《关于增加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
    2、《关于审议公司<审计部 2021 年度工作计划>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主要工作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审计委员会审核了公司与外部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大信事务所”)签订的《审计业务约定书》及审计费用支付情况。
    审计委员会与大信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沟通,认真听取并讨论了其提出的年
报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
    审计委员会认为大信事务所在审计期间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
计师职业规范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勤勉尽责,按计划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
依据其履职能力、职业操守和服务水平,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向公司董事会
提议续聘大信事务所担任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
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对计划的可行性予以认
可,督促公司审计部严格按照计划组织实施,并对内部审计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各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的
结果,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完整和准
确,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不存在相关的欺诈、
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情况。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评估了公司内部
控制制度设计及运行的有效性。公司内部控制与公司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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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公司应加强信息化手段,完善内控制度,强化内控监督检
查,促进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之间的沟通
    审计委员积极协调管理层就重大审计事项与大信事务所的沟通,在年度审计
实施过程中,充分听取和了解各方的意见,合理安排相关的协调事宜,提高了外
部审计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四、总体评价
    2020 年,审计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
作指引》以及公司《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充分发挥了委员们的专
业知识与经验,充分发挥监督作用,促进公司内部控制管理有效,为董事会科学
决策提供专业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 3 月 29 日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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