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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振华股份:振华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达到1%的公告2022-06-03  

                               证券代码:603067            证券简称:振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2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达到 1%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前,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
       股 5%以上股东重庆化医控股(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化医集团”)持有公司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57,676,166 股,占公司总股本 11.34%;
              本次权益变动后,化医集团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47,516,166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9.35%;
              本次大宗交易减持不属于需要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的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1 日收到股东化医集团的《持股 5%以上股东关于减持股
       份达到 1%的告知函》,化医集团因资金需求,于 2022 年 6 月 1 日,通过大宗交
       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10,16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9984%,具体情况如下:
                                                         减持数量       减持均价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股份种类     减持期间                                  减持比例
                                                          (股)       (元/股)
重庆化医控股                  人民币普通 2022 年 6 月
                 大宗交易                                9,100,000       11.33
(集团)公司                  股(A 股)       1日
                                                                                       1.9984%
重庆化医控股                  人民币普通 2022 年 6 月
                 大宗交易                                1,060,000       10.84
(集团)公司                  股(A 股)       1日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化医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股)                股数(股)
                                                          比例                       比例
重庆化医控股      无限售条件流通
                                   57,676,166   11.34%   47,516,166     9.35%
(集团)公司        股(A 股)
     注:本次权益变动后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
 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三、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减持未违反《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
 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化医集团本次大宗交易减持不属于需要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的情况。
     2、化医集团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
 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
 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司将
 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