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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振华股份:振华股份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6-28  

                        证券代码:603067          证券简称:振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7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于 2022 年 6 月 27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 2022 年 6
月 20 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方红斌
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
除限售期及暂缓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本次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部分及暂缓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条件已达成,本次可解除限
售的激励对象合计 98 人,其解除限售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可以按照考核结
果进行解除限售。本次激励计划对各激励对象解除限售安排未违反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本次解除限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在限
售期届满后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及
暂缓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手续。
    表决结果为: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向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
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确定的预留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以及激励对象
获授权益条件的成就情况进行核查后,认为:
    1、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与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
的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授予激励对象范围相符;
    2、列入《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的激励对象名单(预留授予日)》(以下简称“《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
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3、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
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
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4)具有《公
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
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4、列入《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
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
董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
子女;
    5、公司和激励对象不存在被禁止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的其他情形。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激励对象名单》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监事会同意以 2022 年 6 月 27 日作为预留部分限制性股
票的授予日,并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50 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 60.00 万股限制
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3.62 元/股。
    表决结果为: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 年 6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