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华股份:振华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8-19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
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及事项,出具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增加预计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对 2022 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进行增加预计的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
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则制度的规定。
公司增加预计 2022 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系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条件
公平、合理,定价公允,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该交易不会对关联方构
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我们同
意公司《关于增加预计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2022 年 8 月 18 日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