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华股份:振华股份独立董事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2023-03-31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
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
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湖北
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并作专项说
明和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人民币 59,997,700.00 元,其
中对全资子公司重庆民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 29,997,700.00
元,对控股子公司厦门首能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30,000,000.00 元,
除此之外,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任何
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2、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事项。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审
议、决策和执行程序合法、合规,并且及时履行对外担保的信息披露
义务,担保对象的经营状况良好,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不会损害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问立宁、刘颖斐、袁康
2023 年 3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