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整合进展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与重庆民丰化工有限责任 公司(以下简称“民丰化工”)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进展情况,出具如下独立意 见: 公司于 2021 年 1 月份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实施完成与民丰化工的 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报告期内,公司通过采取有效的整合措施,积极发挥营销、 产品矩阵、技术及工艺、采购及资金等方面的协同整合效应,实现优势互补,增 强业绩提升潜力,保证了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民丰化工的有效管控,进一步提升了 公司的市场竞争力。我们认为,公司本年度重大资产重组整合工作积极有效,符 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的情形。 独立董事:问立宁、刘颖斐、袁康 2023 年 3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