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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振华股份: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3-31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

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及事项,出具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确认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2022 年度薪酬并审议其 2023 年

度薪酬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 2022 年度薪酬及其 2023 年度薪酬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
更好地调动专职董事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有利于公
司发展。该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章制度等的规定。
我们同意公司《关于确认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2022 年度薪酬并审议其 2023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确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薪酬并审议其 2023 年度薪酬方

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薪酬及其 2023 年度薪酬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有利于更好地调动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保证公司核心竞争力。
该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章制度等的规定。我们同
意公司《关于确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薪酬并审议其 2023 年度薪酬方案
的议案》。

    三、《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拟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509,016,166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7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105,366,346.36 元。

    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现金分红政策,但不满足《指引》关于上

市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与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不低于
30%的规定。其主要原因为公司为了持续稳定发展和拓展储备,需要较大的资金
投入,我们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能够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

展,符合公司长远利益,分红标准和比例明确清晰,决策程序完备,充分保护了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同意公司《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确认其 2022 年度报酬的议案》的

独立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为公司服务多年,恪尽职守,实

事求是,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公司的各项审计工作。公司拟续聘

其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同时双方秉着友好协商原则,确认 2022 年度报酬

为人民币 105 万元(含税)。我们同意《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确

认其 2022 年度报酬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和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

前提下,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或稳健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

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不会对公

司主营业务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

    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并

同意授权董事长蔡再华先生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

文件,授权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该笔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单个短期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

超过一年。

    六、《关于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根据 2022 年的经营情况对 2023 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进行预计,关

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则制度的规

定。

    公司预计 2023 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均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条
件公平、合理,定价公允,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该交易不会对关联方
构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我们

同意公司《关于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问立宁、刘颖斐、袁康

                                                       2023 年 3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