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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振华股份:振华股份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3-03-31  

                        证券代码:603067          证券简称:振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0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确认其 2022 年度报酬的议
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
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 1985 年,
2012 年 3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
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22 层 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 32 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
分所,并于 2017 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
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 36 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
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 H 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 30 年
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二)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 4,026
人,其中合伙人 166 人,注册会计师 941 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 500 人签署过
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三)业务信息
   2021 年度业务收入 18.63 亿元,为超过 10,000 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
审计业务收入 16.36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6.35 亿元。2021 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
客户 197 家(含 H 股),平均资产额 258.71 亿元,收费总额 2.48 亿元。主要分
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
计客户 124 家。
   (四)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基
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五)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3 次、
自律监管措施 1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23 人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2 人次。

    二、项目成员情况
    (一)项目组人员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丁红远
   201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 年 7 月加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工作至今,2008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经验,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承办过相关公司 IPO、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发行债券审计、重大资产审计等证券
业务。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征平
    2021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 年 6 月加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工作至今,201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经验,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承办过相关公司 IPO、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发行债券审计、重大资产审计等证券
业务。
   3、拟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肖献敏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 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质量复核,2005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二)独立性和诚信情况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
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
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
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
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
情况,未发现其存在不良诚信记录的情况。
    三、审计收费情况

    2022 年度公司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85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20 万元,合
计 105 万元,比上年费用增加 15 万元,主要系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工
作量增加。
    四、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大信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
关业务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
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在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态
度进行独立审计,较好地履行了外部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具有足够的投资者
保护能力。同意续聘大信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大信已连续为公司服务多年,恪尽职守,实事求是,能够
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公司的各项审计工作。同意续聘大信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3 年 3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确认其 2022 年度报酬的议案》。表决结果:9 票
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监事会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3 年 3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确认其 2022 年度报酬的议案》。表决结果:3 票
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确认其 2022 年度报酬的议案》
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