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元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海南海汽运 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汽集团”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 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海汽集团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于 2016 年度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299 号《关于核准海南海汽运输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29 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7,900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溢价发行,发行价格为每股 3.82 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0,178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2,889.26 万元后,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7,288.74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6 年 7 月 5 日全部到位,并经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6 年 7 月 6 日出具的信会师字(2016)115485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2016 年度,公司募资资金使用情况为: (1)2016 年 8 月 28 日,海汽集团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 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 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140.95 万元;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 公司已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置换利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班线客 运车辆更新项目 997.44 万元,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3,143.51 万元 尚未从募资资金专项账户中置出。 (2)2016 年度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4,611.46 万元。 (3)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7,288.74 万元,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 1 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8,752.41 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利息收入 23.31 万元、理财产品收益 135.87 万元、银行手续费 0.11 万元,2016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净余额合计 18,695.40 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海 汽集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海汽集团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 和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规定,海汽集团对募集 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 证专款专用。 2016 年 7 月 5 日,海汽集团和保荐机构金元证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 口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共管协议》, 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分别开设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所规定的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 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 账号 银行账户余额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 1 898900040110708 15,877.76 分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 2 8115801011500015289 6,135.42 分行 合计 22,013.18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合计 22,013.18 万元,扣除已经 董事会审批未置出的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3,143.51 万元和已通过 公司自有资金 账户支 付的发行费用 174.27 万元,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净余额合计 18,695.40 万元(其中:利息收入 23.31 万元和理财产品收益 135.87 万元)。 三、2016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实际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 8,752.41 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 1。 四、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6 年 8 月 28 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 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 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140.95 万元;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已 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置换利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班线客运车辆 更新项目 997.44 万元,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3,143.51 万元尚未从 募资资金专项账户中置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 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事项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 115927 号《关于以募集资金置 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 五、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6 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6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七、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6 年度,公司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八、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16 年 8 月 2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对不超过 20,000 万 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 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2016 年 9 月 27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14,000 万元购买了招商银行海口分行点金 公司理财之人民币岁月流金 55940 号理财计划产品;2016 年 9 月 22 日,公司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 5,000 万元办理中信银行海口分行中信理财之共赢利率结构 16778 期人民币结 构性理财产品,2016 年 12 月 27 日和 2016 年 12 月 28 日,公司分别按期收回用于购买 理财产品的上述募集资金,并获得理财产品收益 1,358,709.86 元。 九、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 论性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3 况出具了鉴证报告,认为海汽集团 2016 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海汽集 团公司募集资金 2016 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十、保荐机构对公司 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核查意见 经核查,金元证券认为:海汽集团 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 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 资金的情形。 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4 2017 4 25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 募集资金总额 27,288.74 4,611.46 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8,752.41 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是否已变更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调整后投 本年度投 项目达到预定可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 项目可行性是否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项目(含部 承诺投资 计投入金额 (%) 资总额(1) 入金额 使用状态日期 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发生重大变化 分变更) 总额 (2) (3)=(2)/(1) 承诺投资项目 1.班线客运车辆更新项目 否 21,151.00 21,151.00 4,611.46 8,096.07 38.28 ---- 1,545.84 是 否 2.琼海汽车客运中心站 否 6,092.41 6,137.74 656.34 10.69 2018 年 12 月 ---- ----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27,243.41 27,288.74 4,611.46 8,752.41 32.07 1,545.84 超募资金投向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计 27,243.41 27,288.74 4,611.46 8,752.41 32.07 1,545.84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 无 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不适用 6 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 不适用 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 不适用 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 不适用 情况 2016 年 8 月 28 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用募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 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140.95 万元;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已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置换利用自筹 换情况 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班线客运车辆更新项目 997.44 万元,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3,143.51 万元尚未从募资资金专项账户中 置出。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不适用 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 项目尚未完工。 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继续用于募投项目,目前均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 无 题或其他情况 注:1,“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2,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为 27,243.41 万元,调整为 27,288.74 万元,增加了 45.33 万元,是因为 2016 年 6 月 21 日披露招股意向书时预计发行费用为 2934.59 万 元,在 2016 年 7 月 11 日发行完毕披露上市公告书时统计实际发生发行费用 2889.26 万元,少花费 45.33 万元,导致募集资金投资总额变为 27,288.74 万元。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