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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汽集团:关于继续使用公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17-10-27  

						    证券代码:603069   证券简称:海汽集团公告编号:2017-041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公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
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和股东利益,根据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2016 年 8 月 28 日召开年第二
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闲臵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
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2 亿元的暂时闲臵募集资
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办理银行
结构性存款,期限不得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截至 2017
年 8 月 27 日,授权已到期。
    2017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
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公司
部分闲臵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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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
下,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2,000 万元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办理银行结构性存款,期限
不得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
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299
号 ) 核 准, 公司 向 社 会公 开发 行 人 民币 普通 股 ( A 股) 股票
79,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3.82元,募集资金总额30,178.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2,889.26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7,288.74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6年7月5日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
字[2016]第115485号)。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年修订)》,公司和保荐机构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
年7月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海口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共管协议》。
    二、前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17年6月14日,公司使用闲臵募集资金8,000万元办理招商
银行CHK00029结构性存款产品,到期日为2017年9月14日,年化
收益率为4.1%。公司于2017年9月14日收回本金8,000万元,并获
得理财收益82.67万元。2017年6月16日,公司使用闲臵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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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000万元办理中信理财之共赢利率结构17466期人民币结构性
理财产品,到期日为2017年9月27日,年化收益率为4.3%。公司
于2017年9月27日收回本金4,000万元,并获得理财收益48.54万
元。截止目前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办理的各项理财及结构性存款产
品本金及收益已全部收回。
     三、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
况
     (一)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12,000万元的暂时闲臵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并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理财产
品或办理银行结构性存款。在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决
议有效期内,上述购买额度可滚动使用,公司将做好相关统计工
作。
       (二)投资期限
     投资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三)现金管理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现金管理产品的发行主体为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
承诺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
       (四)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董事长签署相
关审批及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审计部
门负责监督和审计。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有效。
       (五)信息披露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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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在每次购买现金管理产品后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告内容包括该次购买现金管理产品的额度、期限、预期收益等。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
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臵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公
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进行上述现金管理,有利于提
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
体业绩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审议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臵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
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对不超过 12,000万元
的暂时闲臵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出具
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对不超过12,000万元的暂时闲臵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12,000万元的暂时闲臵募集资金在自
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办理银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安
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
用效率,合理利用闲臵募集资金,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
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
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已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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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审批程序。
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2,000万元的暂时闲臵募集
资金在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办理银行结构性存款或购
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并在上
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以滚动使用投资额度。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 12,000 万元的暂时闲臵募集资金在自
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内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
理财产品或办理银行结构性存款,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
率,合理利用闲臵募集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
资金使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
司本次使用不超过 12,000 万元的暂时闲臵募集资金在自批准之
日起 12 个月内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保本型
理财产品或办理银行结构性存款,并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
以滚动使用投资额度。
    (三)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公司使用部分闲臵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或保本型理财
产品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
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相应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使
用部分闲臵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或保本型理财产品符合《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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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况。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臵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
或保本型理财产品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
事项的独立意见;
    4.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臵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0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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