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 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基于独立、认真、谨 慎的立场,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对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 审查,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调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17 年度基本薪酬标准的 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17 年度基本薪酬标 准,是根据海南省国资委《关于发布 2017 年省属企业负责 人基本薪酬标准的通知》(琼国资办〔2018〕25 号)标准执 行的,本次调整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没有损害中小股东 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该调整方案。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涂显亚、金永、邢明 2018 年 8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