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海汽集团:金元证券关于海汽集团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0-04-22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元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海南
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汽集团”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
修订)》等有关规定,经审慎核查,现就海汽集团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299 号《关于核准海南海汽运
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 股)7,900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溢价发行,发行价格为每股 3.82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0,178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2,889.26 万元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7,288.74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6]第 115485 号
《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和保荐机构金元证
券于 2016 年 7 月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海口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共管协议》。
    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288.74万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累计
已使用募集资金24,566.68万元,累计收到的募集资金银行专户存款利息净收入
(含理财收益)为760.40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3,482.46万元。
    二、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最近十二个月无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三、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保证不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决定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一年之
内,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
高、流动性好的结构性存款或保本型理财产品,单笔结构性存款或理财产品期限
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以上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管
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一)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拟购买的结构性存款或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为能提供保本
承诺的金融机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结构性存款或
理财产品,且该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二)决议有效期
    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三)购买额度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或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
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资金管理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或保本型理财产品须设立专用账户,投资
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作其他用途,开立
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结构性存款或保本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
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
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审批及合
同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内审部负责监督和审计。授权自董事
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有效。
    2、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上述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
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结
构性存款或理财产品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五、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
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助于提高资金利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所需资金。
    2、通过适度的低风险理财投资或结构性存款,可以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
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3、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将理财产品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六、履行的程序
    本事项已经公司 2020 年 4 月 21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或保本型理财产品事项,已经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相
应的法律程序;海汽集团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或保本型理
财产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
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
途的情形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
买结构性存款或保本型理财产品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