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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汽集团:海汽集团关于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及整改情况的公告2021-04-28  

                        证券代码:603069    证券简称:海汽集团    公告编号:2020-033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及整改情况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自查发现,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2020 年度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
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一、涉及事项基本情况
    经公司自查,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存在控股股东
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具体如下:
   (一)海南海汽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汽控股”)
下属海南海汽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汽物流”)非经营性
资金占用资金金额为 105.91 万元,该事项形成的原因:海汽物
流原为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11 日将所持
海汽物流 100%股权协议转让给海汽控股。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海汽物流欠公司下属海汽货物快递分公司的往来款项 105.91
万元(该款项系股权转让前形成)。因股权转让原因该款项形成
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二)海汽控股下属澄迈海汽城乡公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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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澄迈公交”)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资金金额为 35.52 万元,该事
项形成的原因: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下属澄迈分公司
代澄迈公交垫付的维修工时费、租金、社保公积金等款项余额共
计 35.52 万元。因澄迈分公司工作失误,对上述款项未按欠款单
位进行挂账核算,没有纳入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统计范围。大华事
务所在对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时,发现该款项属于控股
股东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澄迈分公司已于 2021 年 3 月 23 日收回
上述款项共计 35.52 万元。
   (三)海汽控股下属儋州海汽场站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儋州场站”)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资金金额为 23.47 万元,
该事项形成的原因: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下属儋州分
公司代儋州场站公司垫付社保公积金余额 23.47 万元。因儋州分
公司工作失误,对上述款项未按欠款单位进行挂账核算,没有纳
入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统计范围。大华事务所在对公司 2020 年度
财务报表审计时,发现该款项属于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上述事项构成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
形,合计涉及金额 164.9 万元,占公司 2020 年末净资产的 0.16%。
    二、公司自查及整改情况
    公司发现该关联方资金占用事项后,立即采取了如下措施:
    (一)收回全部占用款项
    截至公告日,相关关联方已向公司归还全部占用款项。
    其中海汽物流已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归还款项 105.91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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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澄迈公交已于 2021 年 3 月 23 日归还款项 35.52 万元;儋州场站
已于 2021 年 2 月 26 日归还款项 23.47 万元。
    (二)公司组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学习
《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督促相关人员
深入学习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则,增强自我规范、自我提高、自
我完善的意识,本着对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负责的态度,
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确保公司依法依规持续规范运作。
    三、公司致歉说明
    公司已经深刻认识到该事项的严重性,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就该事项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公
司将认真吸取教训,强化风险责任意识,采取切实措施杜绝此类
事项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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