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汽集团:海汽集团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完成的公告2021-07-23
证券代码:603069 证券简称:海汽集团 公告编号:2021-052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班线客运车辆更新项目”已实施
完毕、“琼海市汽车客运中心站改建项目 ”承诺投入金额已投
入完毕,并已达到可使用状态。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3 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1
年 7 月 15 日召开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
开发行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
将募集资金专户余额转入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并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于近日为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
分行的募集资金专户办理了销户手续。截至目前,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销户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299 号《关
于核准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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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29 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7,90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3.82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
币 30,178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2,889.26 万元后,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7,288.74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16 年 7
月 5 日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6
年 7 月 6 日出具的信会师字(2016)115485 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订及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规定》
(以下简称《管理规定》)。根据上述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管理规定》的要求,2016 年 7 月,公司和保荐机构金元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中信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所规定的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
差异;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和中信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海口分行分别开设募集资金专户,对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
和使用进行严格管理,保证专款专用。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
及存续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班线客运车辆更新项目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 898900040110708
琼海市汽车客运中心站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 8115801011500015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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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
项目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注销时间
班线客运车辆更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
898900040110708 2021年7月21日
项目 行
琼海市汽车客运中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
8115801011500015289 2021年7月21日
心站 行
公司已于 2021 年 7 月 21 日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
行账户的余额(含利息)31,982,120.06 元、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公 司 海 口 分 行 账 户 的 余 额 ( 含 利 息 ) 328.72 元 , 合 计
31,982,448.78 元全部转入公司基本账户进行管理,并完成账户
的销户手续。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及上述银行
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时终止。
特此公告。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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