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汽集团:海汽集团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5-19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
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海南海汽
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海南海汽运
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
基于独立、认真、谨慎的立场,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
资者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
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查,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
选人的议案
1.公司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2.经对各董事候选人的审查,认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
解被提名人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专业素养等情况的
基础上进行,并已征得被提名人同意,被提名人具有较高的
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具有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
和能力。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
定的不得任职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认市场禁入者
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同意提名刘海荣先生、林顺雄先
生、王修奋先生、李永青女士、何冰女士、房鑫先生、陈海
鹰先生、段华友先生、韦飞俊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候选
人,其中陈海鹰先生、段华友先生、韦飞俊先生为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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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于控股子公司海南旅投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增资
扩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我
们认为:控股子公司海南旅投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暨
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关联方在不低于标的公司股权评估值的
基础上进行增资,本次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聘请的评估机构具备应有的独立性和专业胜任能力,不存在
任何违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
征得我们的事前认可,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在
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相关审议、表
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
我们同意控股子公司海南旅投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增资扩股
暨关联交易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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