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汽集团: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事先认可意见2022-05-28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
事前认可意见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海南省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海南旅投免
税品有限公司的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海南海汽
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认真审阅了本次交易的相关文件,在
了解相关信息的基础上,对公司本次交易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1、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为公司的间接
控股股东海南省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本次交易的实施,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质量,提升公司的竞
争力,有利于增强公司的可持续盈利能力,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特别是广大中小股股东的利益,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本次交易方案以及公司拟与交易对方签订的附条件生效的《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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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交易
方案具备可操作性。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将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文件提交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为《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
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字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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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段华友 陈海鹰
韦飞俊
签署日期:2022 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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