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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汽集团:海汽集团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8-27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
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海南海汽
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作为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基于独立、认真、谨慎的立场,
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查,发表独立意
见如下:
    一、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
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
和能力,其在为公司提供 2021 年审计服务的工作中,恪尽
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从会计专业角度
维护了我司与所有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聘请大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
负责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IT 审
计工作以及职业经理年度业绩审核工作。
    二、关于审议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给予减
免房屋租金的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背景下的减免租金
安排,是公司响应政府号召,支持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的
重要举措,亦是公司积极履行上市公司社会责任的具体表现,
有利于提升公司社会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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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公司减免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事宜符
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和《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印发<海南省进一
步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实施办法>的通知》(琼
发改财金〔2022〕321 号)、《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
发<海南省超常规稳住经济大盘行动方案>和<海南省稳经济
助企纾困发展特别措施>的通知》(琼府办〔2022〕28 号)及
海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 2022 年国有房
屋减免租金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琼国资财〔2022〕71 号)
等文件精神,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减免租金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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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段华友、韦飞俊、陈海鹰


                               2022 年 8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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