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汽集团:海汽集团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给予再次减免房屋租金的公告2022-12-08
证券代码:603069 证券简称:海汽集团 公告编号:2022-146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给予再
次减免房屋租金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
连带责任。
一、概述
根据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印发《海南省进一步促进服务业
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实施办法》(琼发改财金﹝2022﹞321 号)、《海南省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超常规稳住经济大盘行动方案>和<海南
省稳经济助企纾困发展特别措施>的通知》(琼府办〔2022〕28 号)及海南
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 2022 年国有房屋减免租金工作实
施细则的通知》(琼国资财〔2022〕71 号)等有关文件要求,海南海汽运输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积极履行国有企业服务经济发展
的责任,为进一步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切实降低服务业小
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租金负担,支持市场主体共渡难关,保持全年服务业
运行稳定。将对承租公司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实施一定
程度的租金减免。
(一)前次减免房屋租金情况
2022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审议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给予减免房屋租金的议案》,
同意按《关于 2022 年度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给予减免房屋
租金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对符合房屋租金减免的 363
户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共计约 1,657.61 万元,最终减免金额
以审核后的核减金额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7 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给予减免
房屋租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0)。
公司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对符合条件的承租商户进行审核,于 2022 年
10 月 31 日前按照审核后的核减金额与承租商户签订了租金减免协议,该
次承租公司房屋符合租金减免条件的承租商户共 367 户,面积共 143,528
平方米,减租金额为 14,773,052.94 元。
(二)本次减免房屋租金情况
1.本次减免房屋租金依据
2022 年 8 月,海南省爆发新一轮新冠肺炎疫情,全省除文昌、保亭、
白沙、屯昌、琼中等 5 个市县外,其他市县均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区域。
根据 2022 年 5 月 16 日海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2022 年国
有房屋租金工作实施细则》第五条 “…2022 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
所在市县级行政区域内的国有房屋,2022 年减免 6 个月租金,其他地区减
免 3 个月租金…” 之规定,本次减免房屋租金除上述 5 个市县外,需再
次进行减免 3 个月租金。
2.会议审议情况
2022 年 12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审议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给予再次减免房屋租金的
议案》,同意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对原 2022 年 5 月至 10 月份中符合减免条
件的承租户进行再次减免 50%租金,符合再次减免房屋租金的承租户共计
304 户,面积共 130,454.51 平方米,核减金额约为 13,992,110.06 元(最
终减免金额以审核后的核减金额为准)。
结合前次减免房屋租金情况,公司 2022 年度两次共计减免金额约为
28,765,163 元(最终减免金额以审核后的核减金额为准),预计影响公司
2022 年归母净利润约为人民币 2,356.06 万元,占 2021 年经审计的归母
净利润的比例为 32.8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
定,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减免租金的总体安排
(一)实施主体
公司及所属分公司、全资子公司、直属单位(公司所属分公司、全资
子公司、直属单位以下统称“单位”)。
(二)租金减免适用房屋
公司及单位涉租企业用于出租的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
(三)租金减免适用对象
承租公司或单位物业(“物业”是指公司及单位对外出租的国有资产
类经营用房)从事合法生产经营活动,对象为服务业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
商户。
服务业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三次产业划分范围,明确为“利
用设备、工具、场所、信息或技能等为社会提供劳务、服务”的行业,且
应在企业营业执照中载明营业范围为“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的规模划分标准参照工信部印发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
知》(工信部联企〔2011〕300 号)文件规定划分。
三、本次租金减免的实施方案
(一)对于已与公司签订房屋出租合同或协议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
体工商户,用于生产经营用房的,以房屋出租合同或协议约定的租金数额
为依据,2022 年 5 月至 10 月份按 50%给予再次减免租金。
(二)对房屋出租合同或协议中同时租用房屋和场地或土地的,有明
确约定房屋租金和场地或土地租金的,对房屋约定租金进行相应减免。未
明确约定房屋租金和场地或土地租金的,公司或单位可对房屋和场地或土
地部分进行区分后对房屋部分租金进行相应减免。
(三)对减免租金后仍有较大困难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公司或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明确缓收标准,给予进一步支持。
四、本次减免租金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本次减免租金安排,结合前次减免房屋租金情况,公司 2022 年
度两次共计减免金额约为 28,765,163 元(最终减免金额以审核后的核减
金额为准),预计影响公司 2022 年归母净利润约为人民币 2,356.06 万元,
占 2021 年经审计的归母净利润的比例为 32.82%。前述数据为未经审计的
预估数据,仅为投资者了解租金减免安排对公司的影响所用,公司提醒投
资者审慎使用该等数据。
本次公司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背景下的减免租金安排,既是响应
政府号召,帮助小微企业客户坚定信心,持续经营和发展,又是积极履行
上市公司社会责任的具体表现,有利于推动小微企业客户可持续发展,有
利于提升公司社会形象和影响力。此次减免租金安排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
经营能力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