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相关事项 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应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以市 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且原则上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 费标准。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在双方平等、诚实信用基 础上,按照市场经济原则进行,交易定价公平、公允、合理。 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未损害公司和其他非 关联股东的合法利益。 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案的议案》提交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的签字页) 各独立董事:段华友、韦飞俊、陈海鹰 2023 年 3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