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汽集团:海汽集团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3-04-08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
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等有关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职地履
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
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各项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维护
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我们在 2022 年度履行
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2022 年 6 月 8 日,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
举段华友、陈海鹰、韦飞俊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段华友,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
学历,博士学位,会计学教授。现任海南师范大学会计学教
授、海南友财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2.陈海鹰,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
学历,博士学位,旅游管理专业教授。现任海南大学旅游学
院教授。
3.韦飞俊,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
历,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注册税务师。现任海南大华
光明税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法人代表、海口正大光明税
务代理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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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我们作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及
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为公
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
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
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能够在履职中保持客
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2 年公司共组织召开了 9 次股东大会、17 次董事会,
审议通过了涉及重大资产重组、定期报告、关联交易、签订
重要合同等重要事项。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勤勉
尽责的态度,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
议,认真仔细审阅会议相关资料,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
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
用。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参加股东大
参加董事会情况
会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
本年应出席 出席 委托出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东大
缺席
董事会次数 次数 席次数 未出席会议 会的次数
段华友(现任) 17 17 0 0 否 9
陈海鹰(现任) 17 17 0 0 否 9
韦飞俊(现任) 17 17 0 0 否 9
2022 年度,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
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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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审批程序。我们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
票。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2 年度,我们作为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成员,分
别积极参加了各自所在的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召开的历
次会议,并依据《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及《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本着
勤勉尽责的原则,充分发挥在各自领域的专业特长,认真履
行职责,对相关事项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和建议,积极有效地
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维护了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
(三)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各期定期报告编制、关
联交易、对外投资等事项中,充分利用现场参加会议和公司
年度报告审计期间与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的机会,对公司进
行了实地现场考察,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发展情况,运
用专业知识和企业管理经验,对公司董事会相关提案提出建
设性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监督和指导的作用。我们在行使
职权时,公司经理层积极配合,保证我们享有与其他董事同
等的知情权,与我们进行积极的沟通,能对我们关注的问题
予以妥帖的落实和改进,为我们履职提供了必备的条件和充
分的支持。
(四)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按照《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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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勤勉、谨慎地履行职责,并根据相关规定对董事会的
以下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会议届次 召开时间 发表独立意见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第 2022 年 1 月 1.关于办理银行贷款的独立意见
二十八次会议 11 日
第三届董事会第 2022 年 3 月 1.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十次会议 30 日 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
意见
3.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的独立意见
4.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案的独
立意见
第三届董事会第 2022 年 4 月 1.关于海南高速公路旅游运输有限
三十一次会议 27 日 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方案的独立意
见
第三届董事会第 2022 年 5 月 1.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
三十二次会议 18 日 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2.关于控股子公司海南旅投信息技
术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
独立意见
第三届董事会第 2022 年 5 月 1.关于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三十三次会议 27 日 购买海南省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持有的海南旅投免税品有限公司的
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有关事宜的独
立意见
第四届董事会第 2022 年 6 月 1.关于公司职业经理人 2022 年年度
二次会议 30 日 经营业绩目标责任书及 2022-2023
任期经营业绩目标责任书的独立意
见
第四届董事会第 2022 年 7 月 1.关于公司增加 3 亿元银行贷款计
三次会议 18 日 划的独立意见
第四届董事会第 2022 年 7 月 1.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四次会议 25 日
第四届董事会第 2022 年 8 月 1.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
五次会议 26 日 的独立意见
2.关于审议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
业恢复发展给予减免房屋租金的独
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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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董事会第 2022 年 8 月 1.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独
六次会议 29 日 立意见
2.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
前提的合理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
的独立意见
第四届董事会第 2022 年 10 1.关于制定公司职业经理人 2021 年
八次会议 月 27 日 度薪酬计发方案的独立意见
第四届董事会第 2022 年 8 月 1.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独
九次会议 29 日 立意见
第四届董事会第 2022 年 11 1.关于新增关联交易及确认公司及
十次会议 月 29 日 子公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1.关于关联方终止海南旅投信息技
术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
独立意见
第四届董事会第 2022 年 12 1.关于政府有偿收回公司海口汽车
十一次会议 月7日 南站土地及地上资产的独立意见
2.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
复发展给予再次减免房屋租金的独
立意见
注: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四届董事
会第七次会议无需要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
三、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1、报告期内,我们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管理规定》及《关于在上
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关
联交易进行认真核查,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于审议公司日
常关联交易预案的议案》《关于控股子公司海南旅投信息技
术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新增关联交
易及确认公司及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关联方终止
海南旅投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
议案前,取得了我们事先认可,我们认为公司关联交易的定
价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且原则上
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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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在双方平等、诚实信用基础上,按照市场经济原则进行,
交易定价公平、公允、合理。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也未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合法利益。
2、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拟向间接控股股东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其持有的海南旅投免税品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并募集
配套资金事项。
公司按照法定程序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相关事项,关联
董事回避表决,交易作价依据和定价原则、方法恰当,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我们对上述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
独立意见。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2022年度,我们认真审核了公司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
况,报告期内不存在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事项。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行为。
(四)董事提名、高级管理人员聘任以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董事会的换届选举以及董事会秘
书的聘任,经审查,认为本次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提名是在
充分了解被提名人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专业素养等
情况的基础上进行,并已征得被提名人同意,被提名人具有
较高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具有担任公司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能力。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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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任职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
证监会确认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未受过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报告期内,公司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计发方案,该方案有利于强化公司高管勤勉尽责,
促进公司提升工作效率及经营效益,制定、表决程序合法、
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利润分配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
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
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公司综合
考虑所处行业发展特点、发展阶段、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
及未来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制定的。符合公司的客观情
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故意损
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六)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 2022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
聘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对此,我们发表如下
独立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
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
能力,其在为公司提供 2021 年审计服务的工作中,恪尽职
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从会计专业角度维
护了公司与所有股东的利益,此次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利益,我们一致同意公
司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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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审计机构(含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等)。
(七)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在 2022 年度担任独立董事期间,我们严格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要求,督促公司真实、准
确、完整、及时、公平的做好信息披露。公司 2022 年共发
布临时公告 148 个,定期报告 4 个,信息披露内容包括定期
报告及其他临时性公告,基本涵盖了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所
有重大事项,使投资者更快速的了解公司发展近况,维护了
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我们对公司、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曾做出的承诺做了
认真核查,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没有发生违反承诺履行的
情况。
(九)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
的要求,组织实施了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公司在内部控
制自我评价过程中,未发现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及重要缺陷。
同时,公司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的建设工作,推进企业内部
控制规范体系稳步实施,2022 年公司共修订了《公司章程》
《董事会议事规则》《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和制定了《内
部控制管理办法》《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等 57 项(其
中制度 36 项、规范性文件 21 项)制度。
(十)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下设的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
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按照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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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要求,我们以认真勤勉、恪尽职守的态度
履行各自的职责。2022 年度,共召开审计委员会 10 次,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 2 次,提名委员会 3 次,战略委员会 6 次。
认真审议了日常关联交易预案、定期报告等事项,确保了公
司重大决策事项的科学性,有效地维护了公司利益和股东利
益。
四、培训和学习情况
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在自身专业积累的基础上,
我们积极学习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
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学习领会修订后的《证券
法》精神,加深对上海证券交易新修订的各类监管规则认识,
不断增强自身的专业判断和履职能力,对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能力,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
五、其他工作情况
(一)2022 年,无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的情况。
(二)2022 年,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三)2022 年,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
情况。
六、总体评价
2022 年,我们作为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关注公司经营管理、
发展战略及财务状况,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2023 年
我们仍将继续审慎、认真、勤勉地依照法律法规行使独立董
事的权利,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继续加强同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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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交流与合作,不断深入了解公司
生产经营状况,为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为促进公司稳
健经营、创造良好业绩作出贡献,更好地维护公司利益和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陈海鹰、段华友、韦飞俊
2023 年 4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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