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汽集团:海汽集团关于对海口汽车总站(二期)服务中心大楼一二层房产开展预招商的公告2023-04-28
证券代码:603069 证券简称:海汽集团 公告编号:2023-044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海口汽车总站(二期)服务中心大楼一
二层房产开展预招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
任。
一、交易概述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海口汽车总
站(二期)服务中心大楼一二层房产预招商的议案》,同意按《海口汽车
总站(二期)服务中心大楼一二层房产预招商方案》对海口汽车总站(二
期)服务中心大楼一二层 6478.23 平方米房产先按分层分块方式作为商业
业态整体进行公开预招商,一层 2940.12 平方米房产租金按不低于 88 元/
平方米月,二层 3538.11 平方米房产租金按不低于 48 元/平方米月,
租赁期限最多不超过 18 年,如按上述价格完成招租工作,预计本次交易
合同总金额不低于 9979.56 万元。经公开招租后,如没有招到符合条件的
承租人,房产租金可根据公司《物业出租管理办法(修订)》相关规定进
行调整后,再次进行招租,但房产租金不得低于海南联合振华土地房地产
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海口市迎宾大道东侧海口汽车客运总站(二期)
项目服务中心大楼、办公楼及地下室房地产(包含 44562.66m2 建筑物及相
应分摊的土地使用权)在竣工验收后(即毛坯状态下)房地产市场租金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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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报告》(琼联振咨字[2022]第 607 号)(以下简称“《租金咨询报告》”)。
本次招商将通过公开招租方式进行,承租方、租赁价格尚不确定,如
出租标的全部租赁收入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则将本次出租事项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如未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则不需再次召开董事会审
议本事项。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
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由于承租方尚未确定,未知是否构成《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的关联交易,如中标承租人为公
司关联方,公司将根据《关联交易决策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履行决策流
程。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拟通过在公司官网及主流纸媒发布招租信息,进行整体公开招租。目
前尚未确定中选单位。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出租的资产为公司拥有的位于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迎宾大道东
侧、凤翔路南侧,海口汽车总站(二期)服务中心大楼一二层商业经营部
分房产,建筑面积共计约 6478.23 平方米(一层 2940.12 平方米,二层
3538.11 平方米)。
本次出租的资产所有人为公司,权属状况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或
者其他第三人权利情况,不存在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
冻结等司法措施。
四、公开招租的主要内容
1、出租资产:服务中心大楼一二层商业经营部分房产,建筑面积共
计约 6478.23 平方米(一层 2940.12 平方米,二层 3538.11 平方米)。
2、招租底价:一层 2940.12 平方米房产租金按不低于 88 元/平方米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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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层 3538.11 平方米房产租金按不低于 48 元/平方米月。
3、租赁年限:最多不超过 18 年。
4、定价依据:本次拟出租资产挂牌价格,以海南联合振华土地房地
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租金咨询报告》评估结果为依据,并根据市
场情况进行适当的上浮确定。
5、租金递增:每满 3 年递增 3%。
6、履约担保:不低于 130 万元。
上述相关的具体条件为最低条件,公司将根据出租意向方最终确定的
租赁条件,选出最优条件确定承租方。
五、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出租资产有利于提高资产使用效率,为公司带来稳定的租赁
收益,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会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本次出资资产为公开
对外招租,以不低于评估值为基础,根据市场情况进行适当的上浮确定。
交易价格符合市场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本次对外出租资产为公开招租,承租方及实际承租价格尚不确定,
存在交易不成功的风险。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
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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