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实业: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1-09
证券代码:603081 证券简称:大丰实业 公告编号:2018-002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于 2018 年 1 月 8 日在公司住所地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
事 9 名,出席会议董事 9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审议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自身发展规划及相关规章指引,公司对《公司章程》中涉及累积投
票制相关条款予以修订,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实行累积投票
制。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关于制定<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了加强投资管理,规范投资行为,防范投资风险,根据相关法律、规章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投资决策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浙江大丰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浙江大丰
体育设备有限公司等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拟向交通银行余姚支行、中国银行余
姚支行、建设银行余姚支行、工商银行余姚分行、农业银行余姚支行、上海浦东
发展银行余姚支行、宁波银行余姚新建支行、中信银行余姚支行、浙商银行余姚
支行、招商银行余姚支行、兴业银行余姚支行、广发银行余姚支行、杭州银行、
通商银行余姚支行、民生银行余姚支行、邮储银行等银行金融机构在 2018 年度
最高额限额人民币 45 亿元的额度内申请银行授信额度。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4、《关于公司与子公司互为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促进公司进一步发展,公司与全资子公司计划在 2018 年度互为提供担保
额度,其中: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浙江大丰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
6 亿元,浙江大丰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拟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 5 亿元;公司拟
为全资子公司浙江大丰体育设备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 4 亿元,浙江大丰体育设
备有限公司拟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 5 亿元。
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具体负责与金融机构签
订(或逐笔签订)相关担保协议并在担保到期后根据需要在额度内办理续保事宜,
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5、《关于设立丹江口市大丰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筹)的议案》
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3 号披露了《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丹江口市
文体中心 PPP 项目成交的公告》,公司与宁波市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
聚橙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为该项目成交社会资本方。根据招投标约定,
该项目成交社会资本方需同丹江口市库区投资有限公司共同设立项目公司,相关
情况如下:
(1)项目公司名称:丹江口市大丰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筹)(具体以工商登
记为准)
(2)注册资本:9333 万元人民币
(3)项目公司股东组成和出资比例:
认缴额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人民币)
湖北省丹江口库区投资有限公司 货币 933.3万元 10%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货币 7933.05万元 85%
宁波市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货币 466.65万元 5%
(4)项目公司注册地:湖北省丹江口市,具体以工商登记为准。
(5)项目公司经营范围:文学创作服务,舞台艺术创作服务、舞台表演和
体育赛事的宣传、组织、辅助服务,剧场(院)和体育场馆管理服务,文化、体
育、艺术场馆的投资开发、经营,经营演出经纪服务,票务代理,广告设计、制
作、代理发布,展览展示服务,场馆租赁服务,演出道具、文体用品、办公用品
的批发、零售。具体以工商登记为准。
(6)公司存续期 16 年。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关于设立赤峰市大丰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筹)的议案》
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26 号披露了《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赤峰市大
剧院 PPP 项目中标的公告》,公司与宁波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为
赤峰市大剧院 PPP 项目中标社会资本方。根据招投标约定,该项目中标社会资本
方需同赤峰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共同设立项目公司,相关情况如下:
(1)项目公司名称:赤峰市大丰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筹)(以工商登记为准)
(2)注册资本:19628.60 万元人民币
(3)项目公司股东组成和出资比例: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认缴额 出资比例
(人民币)
赤峰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货币 981.43万元 5%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货币 17665.74万元 90%
宁波市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货币 981.43万元 5%
(4)项目公司注册地: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以工商登记为准)
(5)项目公司经营范围:赤峰市大剧院的投资、建设、运营、维护;物业
管理;物业租赁;剧院经营;演出及经纪业务;票务代理;广告业务;展览展示
策划;演出器材、文体用品、办公用品的购销;经济信息咨询;文化艺术活动策
划及培训。(以工商登记为准)
(6)公司存续期16年。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关于设立松阳县大丰文体发展有限公司(筹)的议案》
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22 号披露了《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松阳县
全民健身中心工程 PPP 项目成交结果公示的公告》,公司与浙江黄龙体育发展有
限公司、浙江省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为该项目成交社会资本方。
根据招投标约定,该项目成交社会资本方需设立项目公司,相关情况如下:
(1)公司名称:松阳县大丰文体发展有限公司(筹)(以工商登记为准)
(2)注册资本:12000 万元人民币
(3)项目公司股东组成和出资比例:
认缴额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人民币)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货币 12000万元 100%
(4)项目公司注册地:浙江省丽水市松阳县,具体以工商登记为准。
(5)项目公司经营范围:文学创作服务,舞台艺术创作服务、舞台表演和
体育赛事的宣传、组织、辅助服务,剧场(院)和体育场馆管理服务,文化、体
育、艺术场馆的投资开发、经营,经营演出经纪服务,票务代理,广告设计、制
作、代理发布,展览展示服务,场馆租赁服务,演出道具、文体用品、办公用品
的批发、零售。具体以工商登记为准。
(6)公司存续期 20 年。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会决定于 2018 年 1 月 24 日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
容详见《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1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