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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丰实业:关于“大丰转债”开始转股的公告2019-09-25  

						证券代码:603081           证券简称:大丰实业           公告编号:2019-061
转债代码:113530           转债简称:大丰转债
转股代码:191530           转股简称:大丰转股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丰转债”开始转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可转债转股代码:191530
    ●转股简称:大丰转股
    ●转股价格:16.76 元/股
    ●转股期起止日期:2019 年 10 月 8 日至 2025 年 3 月 26 日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05 号”文核准,浙江大丰实
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7 日公开发行了 630 万张
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为 63,000.00 万元(含发行费用),
期限 6 年。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9]56 号文同意,公司 63,000.00 万
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将于 2019 年 4 月 18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
称“大丰转债”,债券代码“113530”。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规的规定以及《浙江大丰实
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
书》”)的约定,公司该次发行的“大丰转债”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满
6 个月后的第 1 个交易日(即 2019 年 10 月 8 日)起可转换为公司 A 股普通股。
       二、大丰转债转股的相关条款
    (一)发行规模:63,000.00 万元
    (二)票面金额:100 元/张
    (三)票面利率:第一年为 0.4%、第二年为 0.6%、第三年为 1.0%、第四年
为 1.5%、第五年为 2.5%、第六年为 3.0%。
    (四)债券期限:大丰转债存续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 2019 年 3 月
27 日至 2025 年 3 月 26 日。
    (五)转股期起止日期:自 2019 年 10 月 8 日至 2025 年 3 月 26 日;
    (六)转股价格:初始转股价格为人民币 16.88 元/股,最新转股价格为人
民币 16.76 元/股。如大丰转债存续期内转股价格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
件发生调整,则按照当时生效的转股价格进行转股。
       三、转股申报的有关事项
    (一)转股代码和简称
    可转债转股代码:191530
    可转债转股简称:大丰转股
    (二)转股申报程序
    1、转股申报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以报盘方式进行。
    2、持有人可以将自己账户内的大丰转债全部或部分申请转为公司股票。
    3、可转债转股申报单位为手,一手为 1000 元面额,转换成股份的最小单位
为一股;同一交易日内多次申报转股的,将合并计算转股数量。转股时不足转换
1 股的可转债部分,公司将于转股申报日的次一个交易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以现金兑付。
    4、可转债转股申报方向为卖出,价格为 100 元,转股申报一经确认不能撤
单。
    5、可转债买卖申报优先于转股申报。对于超出当日清算后可转债余额的申
报,按实际可转债数量(即当日余额)计算转换股份。
    (三)转股申报时间
    持有人可在转股期内(即 2019 年 10 月 8 日至 2025 年 3 月 26 日)上海证
券交易所交易日的正常交易时间申报转股,但下述时间除外:
    1、大丰转债停止交易前的可转债停牌时间;
    2、公司股票停牌时间;
    3、按有关规定,公司申请停止转股的期间
    (四)转债的冻结及注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对转股申请确认有效后,将记减
(冻结并注销)可转债持有人的转债余额,同时记增可转债持有人相应的股份数
额,完成变更登记。
    (五)可转债转股新增股份的上市交易和所享有的权益
    当日买进的可转债当日可申请转股。可转债转股新增股份,可于转股申报后
次一个交易日上市流通。可转债转股新增股份享有与原股份同等的权益。
    (六)转股过程中的有关税费
    可转债转股过程中如发生有关税费,由纳税义务人自行负担。
    (七)转换年度利息的归属
    大丰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本可转债发行首日,
即 2019 年 3 月 27 日。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转换成股份
的可转债不享受当期及以后计息年度利息。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的调整
    (一)初始转股价格和最新转股价格
    大丰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16.88 元/股,最新转股价格为 16.76 元/股。2019
年 6 月 14 日,公司完成 2018 年年度权益分配,根据《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
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旭升转债在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送红股、转增股
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
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时,需要调整转股价格。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为 16.76
元/股,于 2019 年 6 月 14 日开始生效。
    (二)转股价格的调整方法及计算公式
    在大丰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
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使公
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
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k 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
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 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
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董事会决议公告,并于公告
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
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
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
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
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及充分保护本
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
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三)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大丰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
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
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
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
均价之间的较高者。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
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
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
及互联网网站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和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
期间。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
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
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五、其他
    投资者如需了解“大丰转债”的详细发行条款,请查阅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4-62899078
    联系邮箱:stock@chinadafeng.com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9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