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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丰实业: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2020-04-14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浙江大丰实业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丰实业”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交所主板上
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对大丰实业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
如下: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397 号)核准,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5,180 万股,发
行后总股本为 40,180 万股,并于 2017 年 4 月 20 日在上交所挂牌上市。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涉及 37 名股东持有的
324,073,75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0.65%,详细名单见“本次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
明细清单”。该部分限售股锁定期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将于 2020
年 4 月 20 日起全部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 401,800,000 股,其中有
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350,000,000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51,800,000 股。
    2、2018 年 4 月 20 日,上海祥禾泓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王
小波,深圳市东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3 名股东合计持有的 25,926,250 股首次公开
发行限售股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总股本保持不变,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减少至
324,073,750 股,无限售条件股份增加至 77,726,250 股。
    3、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05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7 日公开发行了 63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
总额为 63,000.00 万元(含发行费用),期限 6 年。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
决定书[2019]56 号文同意,公司 63,0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19 年 4 月
18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大丰转债”,债券代码“113530”。
根据有关规定和《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
书》的约定,公司该次发行的“大丰转债”自 2019 年 10 月 8 日起可转换为公司 A
股普通股。
     自 2019 年 10 月 8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期间,累计共有 83,000 元大丰转
债转换为公司 A 股普通份,转股数量为 4,928 股。本次转股后,总股本增加至
401,804,928 股 , 其 中 有 限 售 条 件 股 份 保 持 不 变 , 无 限 售 条 件 股 份 增 加 至
77,731,178 股。
     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期间,累计共有 10,000 元大丰转债
转换为公司 A 股普通份,转股数量为 591 股。本次转股后,总股本增加至
401,805,519 股 , 其 中 有 限 售 条 件 股 份 保 持 不 变 , 无 限 售 条 件 股 份 增 加 至
77,731,769 股。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
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作出的有关承诺如下:
     (一)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公司首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限售安排、自愿锁定的承诺如下: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丰华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
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若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发生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
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
价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
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的情形,本人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
延长 6 个月,且不因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终止履行。(3)在本人担任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
司股份总数的 25%;离任后半年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2、公司自然人股东王小红、丰嘉隆、丰嘉敏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
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我们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若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发生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
收盘价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的情形,我们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
自动延长 6 个月,且不因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终止履行。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丰岳、孙玲玲、赵红美、杨金生、陈林
波、苏彬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本人已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在宁波上丰
盛世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股份锁定承诺期内,不间接转让本人通过该合
伙企业所持有的公司股份。(3)若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发生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
收盘价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的情形,本人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
自动延长 6 个月,且不因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终止履行。(4)在本人担任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
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任后半年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丰其云、周毅、陆均林、许兆敏、严华
锋、马文杰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本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若
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发生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若
发行人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
行价应相应调整),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在
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
整)的情形,本人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且不因职务变更或
离职等原因而终止履行。(3)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
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任后半年
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5、公司自然人股东王小波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
部分股份。(2)除上述外,本人于 2015 年 3 月自丰华处受让取得的公司 2,321,200
股股份(以下称“新增股份”,公司变更登记之日为 2015 年 3 月 31 日),自公司
挂牌上市之日起的 36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该部分新增股份,
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新增股份。
    6、公司股东上海祥禾泓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1)自公
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方已直接或间接持有
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除上述外,本方于 2015 年 3
月自丰华处受让取得的公司 4,642,750 股股份(以下称“新增股份”,公司变更登
记之日为 2015 年 3 月 31 日),自公司挂牌上市之日起的 36 个月内,本方不转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该部分新增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新增股份。
    7、公司股东上海祥禾涌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1)自公
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方已直接或间接持有
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本方于 2015 年 3 月自丰华处受
让取得的公司 3,088,400 股股份(以下称“新增股份”,公司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为
2015 年 3 月 31 日),自公司挂牌上市之日起的 36 个月内,本方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该部分新增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新增股份。
    8、公司股东深圳市东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
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方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
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本方于 2015 年 3 月自丰华处受让取得的公司
2,110,150 股股份(以下称“新增股份”,公司变更登记之日为 2015 年 3 月 31 日),
自公司挂牌上市之日起的 36 个月内,本方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该部分新增
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新增股份。
    9、公司股东张家港保税区隆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1)自公
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方已直接或间接持有
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本方于 2015 年 3 月自丰华处受
让取得的公司 5,337,500 股股份(以下称“新增股份”,公司变更登记之日为 2015
年 3 月 31 日),自公司挂牌上市之日起的 36 个月内,本方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该部分新增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新增股份。
    10、除以上股东外,公司其他股东均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
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方)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
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二)公司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1、公司实际控制人丰华、王小红、丰嘉隆、丰嘉敏在公司首发上市后的持
股意向及减持意向如下:“(1)我们在公司股票上市后法定及承诺的锁定期内
不减持公司股份。(2)若我们所持公司的股份在公司股票上市三年后的两年内
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股份在该期间内发生派息、送股、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且该两年内每年减持
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额的 20%。(3)我们实施减持时(且
仍为合计持股 5%以上的股东),至少提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积极配合公
司的信息披露工作。”
    2、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丰岳在公司首发上市后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如
下:“(1)本方作为公司公开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在公司股票上市后法定
及承诺的锁定期内不减持公司股份。(2)本方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两
年内减持的,减持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的要求,减持方式
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每年减持
数量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额的 20%。(3)本方实施减持时(且仍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至少提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积极配合公司的信息披露
工作。”
    3、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宁波上丰盛世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公司首
发上市后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如下:“(1)本方作为公司公开发行前持股 5%
以上股东,在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不减持公司股份。(2)本方所持公司股份
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
的要求,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
法方式,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本方持有公司股份总额的 25%。(3)本方实施减
持时(且仍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至少提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积极配
合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
     4、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上海祥禾泓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
公司首发上市后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如下:“(1)本方作为公司公开发行前持
股 5%以上股东,在公司股票上市后法定及承诺的锁定期内不减持公司股份。(2)
本方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的要求,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证
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上市后公司股份总额的 4.382%。
(3)本方实施减持时(且仍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至少提前 3 个交易日予以
公告,并积极配合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
     (三)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上述股东均严格履行了相应的承诺,未出现违反上
述承诺的情形。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1、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 324,073,750 股。
     2、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0 年 4 月 20 日。
     3、本次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持有限售股占                  剩余限
序                         持有限售股数                  本次上市流通
          股东名称                        公司总股本比                  售股数
号                           量(股)                      数量(股)
                                            例(%)                     量(股)
1            丰华           95,884,600       23.86        95,884,600       0
2            丰岳           55,822,200       13.89        55,822,200       0
      宁波上丰盛世投资合
3                           22,324,750        5.56        22,324,750       0
        伙企业(有限合伙)
4      LOUISA W FENG        20,507,550        5.10        20,507,550       0
5          丰其云           14,099,750        3.51        14,099,750       0
6          傅哲尔           12,474,350        3.10        12,474,350       0
7          徐吉传           11,749,850        2.92        11,749,850       0
8          杨吉祥           11,749,850        2.92        11,749,850       0
9      JAMIN JM FENG         9,243,150        2.30         9,243,150       0
10     GAVIN JL FENG        9,243,150    2.30     9,243,150    0
      张家港保税区隆元投
11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5,337,500    1.33     5,337,500    0
            伙)
12           丰睿           4,699,800    1.17     4,699,800    0
      上海祥禾泓安股权投
13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4,642,750    1.16     4,642,750    0
            伙)
14         唐兴朗           3,916,500    0.97     3,916,500    0
15         周百同           3,720,850    0.93     3,720,850    0
16         熊志桥           3,720,850    0.93     3,720,850    0
17         严华锋           3,133,200    0.78     3,133,200    0
18         许兆敏           3,133,200    0.78     3,133,200    0
      上海祥禾涌安股权投
19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3,088,400    0.77     3,088,400    0
            伙)
20         陆均林           2,349,900    0.58     2,349,900    0
21         苑长领           2,349,900    0.58     2,349,900    0
22         王小波           2,321,200    0.58     2,321,200    0
23         赵回春           2,154,250    0.54     2,154,250    0
24         熊文奇           2,154,250    0.54     2,154,250    0
      深圳市东盛创业投资
25                          2,110,150    0.53     2,110,150    0
          有限公司
26           岑军           1,762,600    0.44     1,762,600    0
27         陈振迪           1,762,600    0.44     1,762,600    0
28           周毅           1,174,950    0.29     1,174,950    0
29         王卫君           1,174,950    0.29     1,174,950    0
30         侯企强           1,174,950    0.29     1,174,950    0
31         丰群娣           783,300      0.19     783,300      0
32         丰琼仙           783,300      0.19     783,300      0
33         熊吉章           783,300      0.19     783,300      0
34         王珠英           783,300      0.19     783,300      0
35         黄蓉莉           783,300      0.19     783,300      0
36         马文杰           587,650      0.15     587,650      0
37         俞美芳           587,650      0.15     587,650      0
          合计             324,073,750   80.65   324,073,750   0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本次上市前      变动数       本次上市后
                 其他境内法人持
                                  37,503,550    -37,503,550        0
                     有股份
                 境内自然人持有
                                  247,576,350   -247,576,350       0
有限售条件的流         股份
    通股份       境外法人、自然
                                  38,993,850    -38,993,850        0
                   人持有股份
                 有限售条件的流
                                  324,073,750   -324,073,750       0
                   通股份合计
                      A股         77,731,769    324,073,750    401,805,519
无限售条件的流
    通股份       无限售条件的流
                                  77,731,769    324,073,750    401,805,519
                   通股份合计
           股份总额               401,805,519        0         401,805,519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大丰实业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的股份数量、
上市流通时间符合《公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限售股份持
有人严格履行了发行前所做出的承诺。
    截至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
完整。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