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81 证券简称:大丰实业 公告编号:2020-014 转债代码:113530 转债简称:大丰转债 转股代码:191530 转股简称:大丰转股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 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 可滚动使用) 委托理财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履行的审议程序: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情况下,使用总额不超过 50,000.00 万元(其中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 10,000 万元,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不超过 40,000 万元)的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 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在 授权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 12 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合理利用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增加资金收益。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的一般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系公司闲置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397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5,180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 币 10.42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39,756,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 计人民币 65,240,510.85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74,515,489.15 元。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验字 [2017]3100 号”《验资报告》验证。上述募集资金现已经全部存放于公司设立 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与保荐机构、相 关银行已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止到 2020 年 3 月 31 日,首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拟 募集资金已 序号 投资项目 投资总额 投入金额 投入金额 1 文体创意及装备制造产业园建设项目 78,327.00 3,626.90 3,626.90 2 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项目 4,970.00 584.07 584.07 3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6,173.00 5,423.00 1,445.46 4 松阳县全民健身中心工程 PPP 项目 58,234.05 38,669.70 21,000 合计 48,303.67 26,656.43 注:2018 年 4 月 26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 议案》,同意将“文体创意及装备制造产业园项目”和“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项目”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38,669.70 万元(含银行利息及理财收益)用于松阳县全民健身中心工程 PPP 项目。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 意的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 见。详见公司公告(2018-030)。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05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7 日公开发行了 63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为 630,000,000.00 元(含发行费用),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12,398,113.21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617,601,886.79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华普天健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验字[2019]3275 号”《验资报告》验证。上 述募集资金现已经全部存放于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为规范公司募集资 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与保荐机构、相关银行已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止到 2020 年 3 月 31 日,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拟 募集资金已 序号 投资项目 投资总额 投入金额 投入金额 1 宁海县文化综合体 PPP 项目 76,448.35 61,685.80 3,800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资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投资目的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存在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 现阶段募集资金存在部分闲置的情况。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 使用,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合理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2、委托理财额度 公司拟对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其中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不超过 10,000 万元,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不超过 40,000 万元)的 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该类资金可以单笔或分笔进行单次或累计滚动 不超过一年期的现金管理。 3、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闲置募集资金拟用于购买投资期限不超 过 12 个月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 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 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且该现金管理产品不得 用于质押,不得实施以证券投资为目的投资行为。 4、委托理财实施期限及投资产品期限 (1)委托理财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 (2)投资产品期限:单笔或分笔、进行单次或累计滚动不超过一年期。 5、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办 理相关事宜。 三、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情况 本次公司投资的产品为保本型、低风险投资品种,但并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 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为确保资金安全,公司采取的具 体措施如下: 1、公司将遵循审慎原则,选择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 的产品。 2、公司已建立健全资金管理相关的内控制度,公司财务部将严格按照内控 制度进行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及进展情况,加 强风险控制,保障资金安全。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 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3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4,335,334,968.79 4,289,029,014.21 负债总额 2,286,241,697.84 2,197,166,970.89 净资产 2,049,093,270.95 2,091,862,043.32 项目 2019 年度 2020 年 1-3 月 经营性活动现金流净额 359,719,316.39 33,984,351.20 注:2020 年 3 月 31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障正常募集资金使用的情 况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 2、通过适度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 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委托理财的会计处理方式及依据: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 确认和计量》,公司对于保本保收益且计划持有至到期的理财产品,划分为以摊 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按其流动性列报为货币资金、其他流动资产或债权投资; 对于保本保收益但不确定是否持有至到期的理财产品,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按其流动性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或其他债 权投资;对于非保本保收益的理财产品,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根据其流动性列报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五、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产品,属 于保本的低风险型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 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从而影响收 益。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一)决策程序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 议,审议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情况下,使用总额不超过50,000.00万元(其中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10,000万元,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不 超过4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办理相 关事宜,在授权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事项分别发表了意见,公司保荐 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二)独立董事意见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利用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 金使用,符合公司以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据此, 我们同意公司将不超过5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划将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符合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 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我 们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定。 (四)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50,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行为已履 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 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 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的利益的情形。综上,本保荐机构对上述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事项无异议。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尚未收回 序号 理财产品类型 实际投入金额 实际收回本金 实际收益 本金金额 1 银行理财产品 18,000 18,000 171.32 / 2 银行理财产品 3,400 3,400 55.44 / 3 银行理财产品 15,000 15,000 280.25 / 4 银行理财产品 25,000 / / 25,000 5 银行理财产品 15,500 / / 15,500 6 银行理财产品 2,000 / / 2,000 合计 78,900 36,400 507.01 42,500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 61,400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资产(%) 29.96 最近12个月委托理财累计收益/最近一年净利润(%) 2.15 目前已使用的理财额度 42,500 尚未使用的理财额度 7,500 总理财额度 50,000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9 日